• 登录·注册·设为首页·收藏本站·将1168放到桌面
  • 您的位置:首页>市场动态>>健康知识

    健康知识

  • 2013/2/1男性预防骨质疏松要早下手

    男性的骨架较女性大,横截面积也比女性大25-30%左右,因此男性因骨质疏松症发生骨折的几率要低于女性。但不容忽视的是骨质疏松症所致的疼痛、乏力却比... [查看全文]

  • 2013/2/1白领一族养肝就是护眼

    首先,要注意饮食调养,多吃些韭菜等温补阳气的食物。常食韭菜,可增强人体脾、胃之气。此外,葱、蒜也是益肝养阳的佳品。大枣性平味甘,养肝健脾,还... [查看全文]

  • 2013/2/1适合春季食用的三种健康食物

    1.香菇:维d的含量高有关于春分节气饮食的谚语:吃了春分饭,一天长一线。因此无论是对于成年人还是对于正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孩子来说,这个时候的一定要... [查看全文]

  • 2013/2/1十种情况下喝茶会更加伤身

    (1患有神经衰弱或失眠症的人不宜过多饮茶。由于茶叶中的咖啡碱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有着明显的兴奋作用,会加重神经衰弱或失眠程度。(2)心律不齐或心... [查看全文]

  • 2013/2/1不同年龄段老年人如何饮食最佳

    老年人的身体健康除了日常运动保健之外,还和平日是否健康饮食有着很多的关系。因为老年人的身体随着衰老的加剧,对于一些食物的营养需求也发生了不同... [查看全文]

  • 2013/2/1六种食物会引起哮喘需谨慎

    儿童哮喘患者避免过敏原,是防止哮喘反复发作和加重的关键。假期品尝美食的时候,应避免可能诱发哮喘的食物。酪蛋白等多种致敏成份,可诱发哮喘;产品... [查看全文]

  • 2013/2/1细菌性阴道炎要注意的一些吃饭禁忌

    1.忌辛辣食品。辛辣食品包括辣椒、姜、葱、蒜等,多食易生燥热,使内脏热毒蕴结,出现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小便短赤,肛门灼热,前后阴痒痛等症状,从... [查看全文]

  • 2013/2/1如何来做好喝营养的骨头汤补钙

    实验一:熬棒骨要第四遍才有钙解放军309医院营养科张晔做过一个实验:用2.5千克猪棒骨,加入2升水和10毫升醋,放在高压锅里炖,待压力上来后炖20分钟。... [查看全文]

  • 2013/2/1食素一定要注意这些饮食的误区

    误区一:没有限制加工食品的数量不少素食者以为,只要不含动物食品原料,就是营养价值很高的食物。实际上,不少加工食品都是以植物性原料制成,但是其... [查看全文]

  • 2013/2/1教你如何吃能够营养减肥

    1、放弃某些水果水果似乎都是对减肥十分有利的食物,因为它们含有极少的脂肪,然而事情并不完全如此,有些水果对于减肥却十分不利。比如,我们非常熟悉... [查看全文]

  • 2013/2/1宝宝腹泻在饮食方面要关注的地方

    关于宝宝腹泻的饮食方面,营养专家介绍说,宝宝腹泻的时候饮食调节非常重要,在宝宝腹泻期间要停止进食高脂肪和难以消化的食物,以减轻胃肠负担,逐渐... [查看全文]

  • 2013/2/1解决工作疲劳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在工作以及生活中,我们要遇到问题,解决问题,正视自己遇到的生活难题,用建设性方式去解决它而不是回避它,必要时还可以借助社会资源,如朋友、同... [查看全文]

  • 最新产品信息

    • 澳洲原装进口保健品EVF CELL保护血管新品可大包可贴牌定制私域爆款
    • 独家蓝帽自有批文亨瑞通辅酶Q10口服液高含量私域会销爆款
    • SAG.NK大贸进口保健品可贴牌定增加免疫力新品澳洲原装制可大包
    • 谨美人®私洁芳华®女性抑菌凝胶
    • 谨茵®多帮众益®女性抑菌凝胶
    • 唯密至爱®银离子抑菌凝胶
    • 品牌授权 OEM代加工
    • 品牌授权 OEM代加工1
    • 品牌授权 OEM代加工2
    • 品牌授权 OEM代加工3
    手机版 / 关于1168.TV / 展会推广 / 使用说明 / 企业合作 / 友情链接 / 在线客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6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14-0016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