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6年6月27日 阅读:1436
一、什么是哮喘?
哮喘是支气管哮喘的简称,民间又常称之为“吼病”、“气急病”、“气喘病”等,是气道*常见的慢性非特异炎症性疾患。这种炎症与感染无关,所以无需使用抗菌药物。哮喘的慢性气道炎症的发病机制比较复杂,主要与过敏反应和免疫调节的异常有关。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讲,就是气道过敏或敏感,从而出现发反复作的咳嗽、喘息、气促、胸闷等症状。这些症状可自行缓解或经治疗迅速缓解。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常见病、多发病。在我国有一千多万人、全世界约1.5亿人罹患此病。近年来,哮喘的发病率和病死率均呈增高趋势。据统计,全世界每年约有10万人死于哮喘病。该现象引起了世界卫生组织、各国政府和临床医生的广泛关注。
二、怎样知道自己得了哮喘病?
几乎所有的哮喘患者都有长期性和发作性的特点,因此典型哮喘发作三次以上,有重要的诊断意义。病人的自觉症状有胸闷、气急、呼吸困难,可自行缓解或用平喘药物治疗而缓解。患者每次发作前,以过敏性鼻炎为先兆,鼻咽发痒,眼痒,流清水样鼻涕,打喷嚏,伴胸闷、轻咳、有痰又不易咳出。对季节性发作明显的患者,上述前驱症状通常相当明显;紧接着还会出现胸部压迫感、吸入气不够用,甚至断气,不能平卧、被迫坐起、头向前俯、两肩高耸、两手撑在膝上或桌上、呼气长吸气短、发出高调的鸣笛声、各种呼吸肌都参与活动,颈胸肌运动明显,吸气时出现很深的陷凹。如果病情进一步发展,则会因肺泡内残余气体过多,影响气体交换发生缺氧,出现面色晦暗、口唇指甲发绀、四肢冰凉、心跳增快、脉搏细弱、大汗淋漓、情绪紧张。有些患者的哮喘发作无明显的周期性,一年四季经常发作,因此需要常年用药。不少病人虽能用药控制,但缓解期时间很短。
患者出现上述的症状,应去医院进行相应的检查,包括肺功能检查、血液检查、和过敏原检查。肺功能检查对哮喘患者的诊断和治疗都很重要。而过敏原的检查是要寻找过敏原和确定过敏原,还可以通过过敏原的浸出液做脱敏疗法。
三、怎样治疗哮喘?
哮喘不同于其他疾病,它具有长期性、周期性的显著特点,因此治疗方案的设计应当根据基本原则,并参考病情的严重程度进行。在哮喘急性发作期,治疗主要是用支气管扩张剂,如β2激动剂、沙丁胺醇、特布他林等。为了达到**的目的,通常用气雾剂吸入的形式,一般15~30分钟即起平喘作用,但维持时间只能是3~6小时,停药后哮喘可能再次发作。因此,在哮喘急性症状缓解后,疗效的巩固和反反复作的预防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为此需要同时和合并使用吸入皮质激素类抗炎药,以消除气道的炎症,降低气道的反应性。慢性哮喘或反反复作的哮喘缓解期的治疗的核心在于控制气道炎症,整个治疗的设计*好用阶梯式的治疗方案。
哮喘目前尚无治好的有效药,广大患者切勿因“追求治好”而多花冤枉钱。哮喘患者及其家属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治疗误区。
1.误区一:期望值过高,欲速则不达
有的哮喘患者急于求成,到处寻找“治好”哮喘的“灵丹妙药”,只要看到某个广告说“这种方法可使哮喘永不发作”,就马上去买、去试,屡试屡败,屡败屡试,总是上当受骗。不仅花了许多冤枉钱,还耽误了正规治疗。不少患者等到出现了阻塞性肺气肿或慢性肺心病等严重并发症时,才到大医院找**,此时治疗效果比早期就进行诊疗的效差很多。
2.误区二:只在发病时才去看医生,平时不用药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慢性呼吸道疾病,支气管中长期存在炎症是引起哮喘症状的根源。只有长期应用吸入型激素等药物才能抑制气道的变态反应炎症,从而预防发病。如果只在发病后才到医院看急诊、挂吊针,不仅多受痛苦、多花钱,还会增加药物副作用,加重病情。对于持续期哮喘患者,坚持在不发病的时候长期吸入激素是非常重要的。
3.误区三:不敢用吸入型激素,怕产生依赖
不少哮喘病人担心,用了吸入型激素会引起骨质疏松、糖尿病和高血压等全身副作用,或产生激素依赖。因此,一直不用激素,或刚用一个月就赶快停药。其实,医生推荐的吸入型激素与口服强的松和静脉用的地塞米松等全身用激素是不同的。吸入型激素不仅局部抗炎作用比强的松和地塞米松更强,而且其全身副作用少很多,即使长期应用也相当安全,不会产生激素依赖。有的哮喘病人连续吸入激素已经近十年了,也没有出现全身不良反应,像健康人一样正常工作、学习。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