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业处方药管理现状(一)

    添加日期:2010年5月26日 阅读:797

        为了解处方药管理情况,笔者对某区药品零售企业现状进行了调研走访。
     
      据**部门统计,该区共有药品零售企业182家,其中经营处方药的零售企业135家,乙类非处方药店47家。182家药品零售企业中有4家连锁企业,下属59家门店,占零售企业总数的43.7%;单体药店76家,占零售企业总数的58.3%。从其分布的情况看,相对集中于市区,占总数的65.4%。
     
      国家药监局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抗菌药,药店需凭处方销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药企应当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该法第38条同时规定了相应的罚则。而实际上,笔者发现该区182家药店很少执行这一规定。几天前,笔者就曾未持处方在市区一药房轻松买到了处方药血塞通片。为了解相关规定落实难的原因,笔者走访了有关人员。
     
      生存压力所迫
     
      市区一药店的负责人向笔者诉苦道:“并不是我们不愿意执行国家规定,实在是生存压力所迫,不得已而为之啊!”原来目前药品零售业的竞争非常激烈,处方本身就很难进入药店,以致于不少药店没有按照规定出售处方药。这位负责人向笔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情,一次店员向顾客索要处方时,顾客先是抱怨太麻烦,*后竟拂袖而去。目前,一般抗生素类药品占零售药店大约1/4的销售量,如果此项政策真正执行到位,会使得一些药店损失一笔可观的利润。走访中笔者还了解到,为应付检查,有药店通过关系从医院拿来空白处方,简单将编号打乱后编造顾客名单。由于没有证据,药监部门对此也无从处罚。
     
      在走访普通群众时,笔者了解到,大部分社区居民不知道药品分类管理到底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医院卖药和药店卖药有什么区别。对于“小病到药店,大病到医院”片面理解为头疼脑热不须看病,到药店买点药就算了,很少考虑过药品的安全问题。有意思的是,笔者在问及凭处方购买处方药时,一位老大爷如是回答:“我们图的是方便,药店图的是利润,两厢情愿的事,政府管这么多干嘛?”
     
      法不责众?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共有药品零售企业10万多家,而执业药师还不到1万人,且70%~80%分布在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目前至少需要15万名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数量的严重短缺是造成有关规定执行难的重要原因。
     
      当笔者问及药监部门相关负责人时,她坦言,如果真按规定处罚的话,确实罚不过来,因为多数药店存在这种情况,有时候他们也是不得已。从利益角度考虑,医院不愿意让患者拿着处方去药店买药,医院垄断处方的优势让处方很少流到社会药店。

            责任编辑:小徐     WWW.1168.TV    2010-5-26 16: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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