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点家长春季小儿易患疾病

    添加日期:2011年10月20日 阅读:670

      其实,有很多春季顽症只要预防和护理得当,孩子就可以不得病,得了病也会好得更快,现邀请儿科**为家长指点狙击早春小儿顽症的迷津。
      【顽症1】流行性感冒春季是传染病的高发季,湿暖的天气极易滋生病毒细菌。由流行性感冒病毒引起的常见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由飞沫传染,在人群集中的地方极易传播。
      ■症状:流行性感冒有2天左右的潜伏期,然后突然发病,发烧体温可达39度甚至以上,持续3-5天,伴身全身酸疼,疲倦、咽痛、咳嗽、流鼻涕等症状,易并发肺部感染。
      ■预防:第*,家长应尽量少带儿童去人多且空气不流通的地方,如大卖场、百货商店。如果一定要去,请戴好口罩。其次,勤洗手,做好个人卫生,以免病从口入;第三,家中和学校教室应注意开窗通风,每天至少三次,每次15分钟左右。
      ■居家护理:流行性感冒的传播力强,且无有效抗病毒药物,治疗上以缓解症状为主,如果孩子病情较轻可居家护理,家长需多给孩子补充水份,多休息;饮食上以清淡易消化为主,营养均衡;如果孩子高烧,咳嗽流涕、精神异常疲倦,且出现大声喘息、面色发白或青紫时应及时就医。
      【顽症2】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是由脑膜炎双球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流脑多发于冬季初春,一般在12月初显,次年2-5月为高发期。该病病程发展迅速,来势较凶,死亡率较高,是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病。 1-3岁婴幼儿*易感染。
      ■症状:初患此病的儿童表现主要为呼吸道症状,如:咳嗽、流涕、发烧、头痛等感冒症状,这时表现与一般感冒不易区别。有的患儿在上呼吸道感染时期就被控制住,病情较轻,恢复也较快。但有的患儿病情来势较凶,细菌进入血液循环,出现高烧、喷射状呕吐、精神差、更严重的会出现抽搐、惊厥、昏迷,患儿皮肤出现紫色的淤点或淤斑,如遇此症状家长应该立即送医抢救。婴幼儿病情复杂,且发病较快,因此家长在*初阶段要提高警惕,随时观察患儿的病情变化,如遇神志不清、全身出现淤点等情况应立即送医。
      ■预防:和预防流行性感冒类似。
      【顽症3】麻疹麻疹病毒是由呼吸道侵入人体后发病,在冬春两季*为多见。
      ■症状:患儿出现发烧,上呼吸道炎、流泪、流鼻涕,咳嗽等,与感冒病状相似。几天后,鼻炎、咳嗽加重,眼结膜充血,同时在口腔颊粘膜上有白色斑点,大小不等,称为麻疹粘膜斑,后按顺序发出疹子,一般先从耳后、前额、发际部开始,逐渐波及脸部。一般来说,无并发症的麻疹患儿不必住院治疗,但因患儿在出疹的5天内传染力很强,必须严格隔离。若患儿高烧不退,咳嗽加重,呼吸急促,有可能并发了肺炎,如果在出疹过程中患儿声音嘶哑,喝水即呛咳,这是并发喉炎的前兆,要及时就医。
      ■居家护理: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注意保暖;2,发热出疹期间多喝水,有利于体内毒素的清除;3,饮食上注意营养的均衡补充,食物易消化;4,发热有助于皮疹发透,不要随意服用退热药,高烧不退时服用,体温不要降得太低,维持在38℃左右。5,发病时无需忌口,但饮食要清淡,不吃油腻食品。每天用温水毛巾擦拭鼻部和眼睛。
      【顽症4】过敏性哮喘春季空气干燥,风多、风大引起花粉、飞尘的扩散,过敏体质儿童容易诱发哮喘。过敏性哮喘多在5岁前发病,患儿常具有对某些物质过敏的特应性体质,如冷空气、花粉、尘螨等;食物方面有海鲜鱼虾、牛奶等。
      ■症状:发作性呼吸困难,哮鸣,咳嗽。小儿多数因某种激发原因,如吸入或接触过敏源,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精神刺激等而发作。哮喘可突然发作,持续数分钟、数小时甚至数天,自行或用药后消失。严重时呼吸困难,面色青紫,须及时送医,否则危及生命。
      ■居家护理:如果孩子是过敏体质,家长应在特殊时期特别注意,尽量避免孩子接触过敏源。家庭环境保持空气新鲜,家中棉质的被褥、枕套,地毯、玩具等要时常清洗,保持洁净。哮喘急性发作时,可使用短效型支气管扩张剂,迅速控制病情。发作严重时应及时送医。

            责任编辑:张亚威    WWW.1168.TV    2011-10-20 16:15:49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

本文标签: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5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14-0016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