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0年5月8日 阅读:1121
2.2 药物的味感程度不明确
药物的味感程度多用“极”“大”“甚”或“微”等以示区别。但这些程度区别只是相对的,并无客观统一标准。所以各家在记述每一药物时也就不统一了。如大蓟,《药性论》谓其“味苦”,《本草汇言》谓其“微苦”。又如黄连,《本经》称其“味苦”,《本草正义》称其“大苦”,《唐本草》则称其“极浓苦”。这些似是而非的标准是不够合理的,有待于制定统一客观的标准。
2.3 中药味感与五脏的联系无明显规律性
祖国医学认为,中药五味与五脏有着密切的关系。《内经》中明确指出:“酸入肝,苦入心,甘入脾,辛入肺,咸入肾。”“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肾欲咸,此五味之所合也”;后世医药学家也均以此为准,并将其作为中药归经、临床用药的理论依据。然而中药学理论表现内容并不全是如此,而且从临床实践来看,这种某味药专入某脏的理论与客观实际相差甚远。曾有学者[3]将现行《中药学》(第5版)教材中所记载的味道单一的270种药物进行了归经方面的统计,结果酸味专入肝系者占11%;苦味专入心系者占1.14%;甘味专入脾系者占5.81%;辛味专入肺系者占10.29%;单一的咸味药却无一种专入肾系。也有学者[4]用电子计算机建立《中药大辞典》数据库,从中筛选五味和归经2项俱全者。进行统计,结果发现辛味应入肝、脾、肺经,苦主入肝经,甘味应主入肝、脾经,酸味主入肝、脾、肺经,部分入肾经,咸味应主入肝、肾经,部分还入肺经。可见,五味入五脏的理论虽有其一定的临床指导意义,但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局限,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们不可不加分析地沿用,而应采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和提高。
2.4 效味关系与实际不符
五味的作用实际上是药物的功效总结出来的,体现了味与功效的联系,因而应具有规律性。然而,与实际不符者亦不少,如辛味能散能行,而具有辛味的灶心土、磁石、韭子等却既不能散(散风解表)亦不能行(行气、行血)。另一方面,能散能行却非辛味独具,如蝉蜕味甘,却能疏散风热;川楝子味苦,却能行气止痛;赤芍味苦,却能行血祛淤。再如车前子,《神农本草经》言其味甘“主气癃,止痛,利水道小便,除湿痹”,《本草纲目》言其“主暑湿泻痢”,很难看出其功效与甘味之间有何联系。效味关系除了有不一致性之外,部分药物作用甚至正好相反,例如辛味的益智仁、肉豆蔻等不仅不具备散和行的作用,反而具有收敛固涩止泻的作用,而甘味的桑白皮、玉米须等不仅不补反而利水。有学者[5]对现行《中药学》6版教材中所记载的味道单一的219种药物进行了功效与药味作用一致性的统计,结果具备行、散功能与辛味药物的数量关系为75. 81%(45/62);具备补、缓功能与甘味药物的数量关系为48. 57%(34/70);具备泄、燥功能与苦味药物的数量关系为75. 81%(47/62);具备软、下功能与咸味药物的数量关系为27. 27%(6/22);酸味药物数量过于少,故不作分析。由于味与功效之间存在联系不够紧密甚或没有联系的现象,因而许多药物的功效不能用其味来解释,人们在用五味来说明药物功效时常有所取舍,有不具规律性或牵强之嫌。五味在说明药物功效方面却没有明显的特征,这不能不说是五味理论的不足。应用五味论药时出现的随意、不规范现象,与此不无关系。
3 解决中药五味理论存在问题和不足的设想
从上可知,在功效尚未较好地总结出来之前的特定历史时期,结合五味治疗疾病显得尤为重要,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用药的盲目性。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功效已经较好地总结出来的当今时代,可以用药物的功效来指导临床用药,因此五味对临床的指导意义已有下降的趋势。但是五味配伍法如辛开苦降、辛甘化阳法至今在临床中的应用仍有重要指导意义,五味学说中一些对五味间接作用之认识对中医治法和临证组方思维也有重要启示。但五味理论也存在着不少以上所述之问题和不足,对此我们不但要予以正确认识,而且应该结合实际需要加以完善五味理论。五味理论存在的各种问题和混乱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五味的的确定依据包括了滋味和作用两方面,由于药物滋味和作用并无本质联系,两者之间并无严密的对应关系,因而五味学说在理论上和实际运用中出现不少分歧和混乱。如何解决这种现状,笔者结合目前临床实际需要提出设想:五味应该明确区分药物的真实滋味和代表功效的味(简称效味),将滋味和效味分列,或者只保留滋味作为药物特性之一,而将效味去之,其理由有四:其一,回复五味的本意,因为味的确定*初是依据药物的真实滋味。其二,效味对临床用药的指导价值降低。由于大部分功效已经较好地总结出来,可以用药物的功效来指导临床用药,再列一些代表功效而真实滋味并无的味意义不大,尚有画蛇添足之嫌。其三,分列滋味和效味,或只保留滋味,可以减少五味学说在理论和运用中的混乱。其四,可以有助于临床用药,医生在临证组方选药时可根据药物的滋味,考虑不同人群的口味特点选用适宜的药物。因为随着时代的进步,治疗手段的多样化,生活质量的提高,部分人对中药的口感要求也相应提高,不愿意服用一些过苦过辛的药,因此医生在辨证施治的基础上还要考虑不同人群的口味特点选用药味适宜的药物。如小儿用药宜尽量选用味甘淡和味感较弱的药物,以利于服用。
综上所述,尽管五味理论存在不足和指导价值的降低,但五味理论在中医药学中应用的时间长,涉及的范围广,至今在反映药物特征、概括治法及配伍组方等实践中,仍有一定的意义。因此,如何扬弃传统的中药五味理论,值得我们思考。
责任编辑:小季 WWW.1168.TV 2010-5-8 9: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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