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莫把霰粒肿当“针眼”

    添加日期:2010年5月4日 阅读:852

      *近,两岁的奇奇右微肿,经仔细查看,下眼皮上竟有一粒“针眼”一样的疙瘩。因为孩子太小,家长在家给孩子热毛巾敷眼。谁知一周后,肿块长到毛豆大,还开始化脓。到医院一查,原来是霰粒肿继发感染。由于就诊不及时,还可能需要开刀治疗。不少家长以为,“小疙瘩”就是“偷针眼”,等到脓头破了自然会好。其实不然,这种“疙瘩”并非全是“针眼”。**提醒,麦粒肿和霰粒肿都是本季儿童常见眼病,极易混淆,要注意及时就医。
      有微痛感可分辨麦粒肿和霰粒肿
      麦粒肿俗称“偷针眼”,表现为眼睑局部腺体出现急性化脓性炎症。发病原因包括细菌感染引起红肿发炎,初起时痒感逐渐加剧,眼睑水肿充血,且有胀痛或压痛。而霰粒肿则是由于睑板腺导管堵塞,分泌物不能及时排出形成的囊肿,慢慢发展成为一种慢性肉芽肿性炎症,不红不痛,但持续时间可长达数月。儿童医院眼科吉桂芳主任说,孩子长了霰粒肿,早期症状并不明显,肿块有时候比米粒还小,更不容易发现。家长常常是在孩子闭眼时,才发现眼睑表面皮肤隆起。如果不仔细观察,很容易造成疏漏。在家长自行检查时,可让孩子闭上眼睛,用手指触摸眼皮,则会发现有圆溜光滑的小疙瘩。当翻转眼皮时,可在相应位置见到微微隆起的暗红色圆形病灶。简单来说,触摸患处有微痛感,是分辨麦粒肿和霰粒肿的简易方法。但如果霰粒肿合并细菌感染,早期症状则会与麦粒肿相似。如果家长发现孩子眼皮有肿胀,且有**趋势,应及时就诊,不要延误治疗良机。
      脓头未形成之前可热敷
      麦粒肿和霰粒肿在治疗上都可以采用热敷。吉桂芳主任提醒家长,孩子得了麦粒肿后要注意,在脓头未形成之前可热敷,每日3至4次,以促进化脓,轻的炎症可在热敷后完全消失。早期虽然局部轻微痒痛,但无全身不适,此时点滴抗生素眼药水即可。但一旦脓头出现,就应及时带孩子到医院切开排脓,不要等到自行破溃,这样可减少病儿的疼痛,以缩短疗程。但当脓头出现时,切忌再用手挤压,更不要用脏手揉眼睛,以免将细菌带入眼内,引起感染,甚至严重的并发症,比如:眼眶蜂窝组织炎、海绵窦栓塞,甚至败血症等。
      对于小的霰粒肿,在连续热敷1至2周后,可以吸收消散。但对于大的霰粒肿,在热敷无效时,可进行手术切除。如果霰粒肿还伴有感染时,则应先控制炎症,然后再考虑手术。
      盲目保守治疗耽误病情
      儿童医院眼科门诊近来接诊了不少霰粒肿患儿,起初往往是家长惧怕手术,一直坚持保守治疗。还有的家长认为霰粒肿就是麦粒肿,等着孩子脓头破了自然就会好。其实,这两种观点都不对。
      一些家长担心手术治疗会留疤痕,影响孩子日后生活,甚至认为眼睛会慢慢消肿而久拖不治,结果导致病情加重。其中有些家长怕孩子手术时疼痛,一再拖延手术时间,*终霰粒肿发展成为霰粒肿肉芽肿从皮肤面破溃,眼睑形成较大的疤痕。部分孩子由于皮肤面形成较大的肉芽肿,只能全麻下进行皮肤修整手术,更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吉桂芳主任提醒,临床上儿童霰粒肿如果保守治疗无效,则应尽早手术。比如:一旦炎症加剧出现脓头,就该带孩子上医院切开脓头,放出脓液。霰粒肿的手术治疗只需在局麻或全麻下进行,手术简便,痛苦少,一般24小时后即可恢复正常。
      注意用眼卫生、少吃辛辣可预防
      儿童是很容易得麦粒肿或霰粒肿的。一方面,由于孩子的不良生活习惯,比如:暴饮暴食、喝水少、爱偏食等,再加上孩子本性好动,又经常会用脏手揉眼睛,容易造成细菌感染;而另一方面,幼儿的新陈代谢较快,免疫机能差,对感染的抵抗力也不强,还容易上火。
      吉桂芳主任提醒家长,应教育孩子不要用脏手揉眼睛,注意用眼卫生,避免将细菌带入眼内,引起感染。另外,尽量让孩子少吃或不吃辛辣刺激性或油腻的食物,多饮水,清淡饮食,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多带孩子到户外活动,以增强抗病能力。中医认为,儿童霰粒肿患者多为脾不合所致,多发性儿童霰粒肿的患儿还可在医生指导下进食助消化的药物,或服用一些调节脾胃的小中药。

            责任编辑:小季     WWW.1168.TV    2010-5-4 10:13:35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

本文标签: 眼 胃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5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14-0016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