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化妆品引起皮炎

    添加日期:2010年4月22日 阅读:806

      由于皮肤接触化妆品而发生的皮肤炎症反应,称为化妆品皮炎。其症状轻重不一,轻者只见潮红或丘疹,按上去微热;重者可引起明显的红斑、水泡。严重者会出现红肿,甚至形成糜烂、浅溃疡,愈后留下色素或疤痕。

      由于一般化妆品中的含有成分对一些皮肤较敏感的人有刺激作用,一些长期使用化妆品的人便会发生化妆品皮炎。如染发剂中的苯二胺、镍,唇膏、眼影、胭脂中的香料,脱毛剂中的硫化物,戏剧化妆的油彩,以及**、深红色颜料等均可引起皮炎。

      一旦患化妆品皮炎,若面部有明显的红肿和流水时,可先用清水冲洗干净,再以3%浓度的硼酸水作湿敷,并可涂一些氧化锌油剂,也可在短期内服用强的松片和抗过敏药物。

      在预防上,凡疑有化妆品过敏的人,可做皮肤敏感试验,即将化妆品取少许涂在手部较柔嫩处,待两小时后观察涂抹处有无发红、发痒的现象。如确属过敏,应更换其它化妆品,或在化妆前用凡士林打底,并均匀地涂抹一层薄薄的皮肤防护剂,以减轻发病。卸妆时,可用酒精制而成的石蜡油。若过敏较严重的人,*好避免再次接触致病的化妆品。

            责任编辑:小徐     WWW.1168.TV    2010-4-22 16:32:14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

本文标签: 皮炎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5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14-0016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