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防损管理与账务管理浅析(三)

    添加日期:2010年10月6日 阅读:757

        如某商场本月盘点盘亏金额为18652元,该商场防损部门本月处理防损事件28起,追回直接经营损失3387元,同时要求偷盗人员“缴纳保证金”5422元,则防损部本月的业绩考核数据即为“3387+5422-18652=9843”元,而不是18652元。 
        掌握了以上防损管理的基本情况,只是说明我们做好了防损部门的外部管理工作。对于内部管理才是我们目前*需把握的。
        防损账务有几多
        普通人看来,防损部的账务主要就是缴获的“保证金”和收回的商品返还等项目。但实际上防损部门的账务还包含着更多深层次的东西。我们把它归结为五大类。 
        第*类是表象的“保证金账务”。也就是防损部在处理防损事件中,要求偷盗人员所缴纳的钱款。这些账目看起来比较“简单”,上报也比较及时。这种所谓简单的金额账务所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截留问题”,防损部门是否按时、如数上交。 
        第二类是表象的“被盗商品返还账务”。也就是防损人员将所抓获的偷盗人员所偷盗的商品,“如数”归还给相关部门的账务问题。由于目前大多数商场在接收防损部门的返还商品时,无法核实被偷盗商品数量,甚至也不做如实的信息记录,就导致防损人员再返还商品时,也出现了“截留现象”。 
        第三类是偷盗人员的物品处理账务问题。部分偷盗人员被抓获后“身无分文”,只好用手机、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等等随身物品来作抵押,然后出去凑钱来“赎回”。但实际上大部分偷盗人员都放弃了这些物品而溜之大吉。那么这些“遗留”下来的物品防损部门又是如何处理的呢?据笔者调查省内6家大型综合连锁超市来看,这些所谓的遗留物品有近85%以上的比例在处理之后不翼而飞、突然蒸发。仅有15%左右的遗留物品被“悉数上缴”。 
        一位在济南某大型连锁超市从事防损工作的七年有余的叶先生对此深有感触,“很多车辆被内部人士低价买走,然后经理就用卖车的钱来顶账,上报公司领导说抓获的嫌疑人只交了这么多钱。领导知道什么呀?又是内部处理。不好查,很混乱。那些档次较高的手机被我们经理换来换去,*后连旧的手机也下落不明。”*让人头疼的是防损部内部人员连锁作案,这样的账目更是滴水不漏,好无破绽。 
        本市某一大型百货超市的防损人员对我透漏,他们对“缴获”的物品,全部实行一条龙处理模式。人人参与,人人分红。他们在外面有一个二手物品杂货铺,专门用来处理这些“不用”上缴的物品的,所得销售除去经营费用外,其他部分则按照分工进行分配。可谓“组织缜密,行动统一”。这对任何零售企业来讲都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第四类是收缴保证金分红问题。防损部门对被抓获偷盗人员所缴纳的钱款进行简单的账务处理,按照一定的比例保留部分钱款,然后每月参照员工的工作状况私自进行分红。实际上,这一类账务问题已经发展成为国内众多零售企业防损部门工作的通病了。在调查了解当中,大部分企业的员工认为防损工作风险大,报酬低,没有回扣哪里还有工作的动力? 
        当然还有赠品的账务管理问题,这也是零售业中老生常谈的问题。我们在这儿就不作细解了。 
        对于这几种账务问题,第三种和第四种都是隐性较深的账务管理问题,对企业的危害性大,影响力深。如果管理层对该部门的掌管力度不够,很容易滋生此类的甚至更多的违纪现象。 
        如何做好大卖场的防损管理 
        治病救人,首先就是要找到病因,找准病因。一旦病因确定后,就可以对症下药了。防损部门的账务问题对门店的日常经营和门店的社会形象都有较大的影响,管理好防损工作是保障门店正常运作的重要前提。 
        首先是建立完善的防损考核机制,保持较为公平公正的考核办法。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角度做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其次是针对自身情况,建议采取合适的、完善的防损管理模式,使之更趋向于公开化、透明化。使防损事件的处理减少阻力,变得更简单化。 
        *重要的是,针对我们所总结的防损账务问题,应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对易出现的账务漏洞逐项进行严格监督核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零售行业防损管理的长久性和健康性。 
            责任编辑:小季     WWW.1168.TV    2010-10-6 16:36:17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

本文标签: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5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14-0016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