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医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添加日期:2010年8月28日 阅读:902

      中山数百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将只使用统一的567种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307种药物和广东省增补的260种药物。中山市卫生局副局长雷继敏上周五做客中山电台《周五民声》栏目时透露中山将在市政府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山市年内将出台《关于加快中山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启动本地新一轮医改。
      市民享三大公共卫生服务
      雷继敏介绍了将出台的《关于加快中山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文件体现了市政府加大对卫生投入;优化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市民提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公立医院改革也将被提上日程,政府将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转制,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新医改后,中山市民将免费享受三个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此外还可享受九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据了解,推广公共卫生服务是中山卫生部门近期的重点工作。
      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配送
      中山医改的重头戏就是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只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307种药物和广东省增补的260种药物。
      据介绍,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唐颖亲自带队,多次到相关部门和镇区调研,现在已拟定了《中山市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有望在近期正式实施。
      中山市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操作方式:首先按照中山实际,从国家制定的基本药物目录和广东增补目录中挑选,确定四百种左右中山本地所需的药物;然后统一招标,统一配送,改变现在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此外有关部门还将制定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保证医生能够适用,患者买得到。
      只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
      据了解,此次中山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于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是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所,不包括镇区一级医院。据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是因为中山没有设县,镇区一级的医院等级都比较高,不同于常规意义上的基层医疗机构。
      据了解,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机构平常储备药品较少,此次扩展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307种药物和广东省增补的260种药物。 
            责任编辑:小季     WWW.1168.TV    2010-8-28 12: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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