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女性应忌口的食物

    添加日期:2012年3月10日 阅读:579

        一、忌食刺激性食物
        有一部分痛经病人,是由于湿热蕴结胞宫所致。如此类病人再食辛辣温热之品,会加重盆腔充血、炎症,或造成子宫肌肉过度收缩,而使痛经加重。
        辛辣温热之品有辣椒、胡椒、大蒜、葱、姜、韭菜、烟、烈性酒及辛辣调味品等,痛经病人应该尽量少吃或不吃。
        二、忌食生冷寒凉食品
        妇女平时或经期,如嗜食寒凉生冷食品,血为寒凝,以致血行受阻,不通则痛,可致痛经;又多食此类食品,易伤脾阳,使寒湿不化,伤于下焦,客于胞中,血被寒凝致痛经。所以素体气阳虚者,或妇女正值经期或经期前后,应忌食生冷和寒凉性食品。
        此类食品包括:各类冷饮、各种冰冻饮料、冰镇酒类、生拌凉菜、螃蟹、田螺、蚌肉、蛭子、梨、柿子、西瓜、黄瓜、荸荠、柚、橙子等。
        三、忌食酸涩食物
        酸性食品味酸性寒,具有固涩收敛作用,使血管收缩、血液涩滞,不利于经血的畅行和排出,故痛经者忌食此类食物。
        酸性食物包括米醋、酸辣菜、泡菜、石榴、青梅、杨梅、草莓、杨桃、樱桃、酸枣、芒果、杏子、李子、柠檬等。

            责任编辑:宋娟    WWW.1168.TV    2012-3-10 11:28:43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

本文标签: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5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14-0016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