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晒太阳有准则要求

    添加日期:2012年3月6日 阅读:730

        首先,不要隔着玻璃晒太阳。
        阳光中的紫外线有利于合成维生素D,但紫外线无法穿透普通的玻璃。坐在屋子里隔着玻璃晒太阳实际上只是得到了阳光的温度,却拒绝了日光的营养。所以准妈妈尽可能在自然条件下接受阳光。
        其次,尽量保证每天的日晒时间。
        准妈妈要把晒太阳作为每日必修课,晒太阳要足量,冬季每天不少于1个小时,夏季每天不少于半小时。特别是那些久坐办公室或在地下室等场所工作的女性更为重要。另外,紫外线还有杀菌功效,半个小时左右的日晒就能起到对皮肤和房间空气的消毒作用。
        第三,掌握每天*佳日晒时间。
        上午9-10点,下午4-5点,这是人们总结的每日*佳日晒时间。而在这两个时间中间的中午,阳光中的紫外线过强,长时间日晒会对皮肤造成伤害。
        第四,注意季节性,避免盛夏暴晒,冬季不足。
        晒太阳也要考虑季节因素。如果处于夏季,则要尽量避免暴晒,适当减少晒太阳时间。一方面是为皮肤健康考虑,阳光中的紫外线过强会伤害皮肤,孕妇本来就容易发生色素沉淀,暴晒会让雀斑、痣等颜色加深。另一方面,暴晒会让体温迅速升高,影响胎儿正常发育,还可能发生中暑。所以在夏季准妈妈尽量避免直晒,可以在树荫下享受散射,外出衣着尽量透气、轻便。如果皮肤对阳光敏感,可以选择物理性防晒为主的防晒用品。而到了冬季,则要尽量多外出晒太阳。
        第五,选择*佳防晒品。
        孕妇晒太阳时要注意摘掉帽子和手套,尽量将皮肤暴露在外,让阳光与皮肤亲密接触。但由于孕妇对日光中能使人晒黑的UVA更为敏感,遭遇阳光后,会比其他人产生更多的色素沉着,如原有的色素痣(俗称痦子)开始扩大,面部雀斑也会加重,甚至有些色素痣还可能变成黑色素瘤。所以,在多吃含Vc比较高的果蔬同时,孕妇*好使用物理性的防晒霜。

            责任编辑:宋娟    WWW.1168.TV    2012-3-6 18:06:56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

本文标签: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5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14-0016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