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不是“土人参”

    添加日期:2011年8月16日 阅读:568

      事实上,将萝卜称作“土人参”是不合适的。
      萝卜是一种营养价值较高,价格便宜的食物,又是一味良药。中医理论认为萝卜性平微寒,有消食导滞、化痰定喘、清热顺气、消肿散瘀的功效,从萝卜的这些功效不难看出,萝卜毫无补益之功,因此,萝卜的功效与以补气为主的人参相差很大,甚至在某些方面截然想法,根本不能相提并论。民间对于中医理念的表述有不少是不严谨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会误导不懂中医的人。
      在中医界,临床用药调理时,非常忌讳将人参等补益药与萝卜同用,如果将两者同时给患者使用,萝卜的行气导滞作用会削弱补益药的作用,进而影响整体调理效果。
      如果一个人确实属于中医的虚证,需要使用补益中药,原则上不能既给他补益中药,同时又让他吃萝卜。如果一个人不属于中医的虚证,出现食积内热,痰盛喘息,则可用萝卜消食清热,化痰平喘,在此种情况下是没有必要同时给他使用补益中药的,否则那些补益中药会加重病情,使得内热更盛因此,对于身体健康的成年人或者患中医上所谓“实证”的病人,多吃些萝卜无疑是对身体有益的。而对于身体偏于虚弱的老年人来说,过多服用萝卜则有可能对身体造成损害。

            责任编辑:张亚威    WWW.1168.TV    2011-8-16 16:17:25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

本文标签: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5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14-0016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