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1年8月11日 阅读:709
当今的独生子女教育,重躯体轻心理、重知识轻能力、重智力开发忽视人格培养的倾向极为严重。因此,培养健全的人格,在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的中国尤为重要。从我们的研究结果看,早期综合干预是培养儿童健全人格的有效措施。
同样的艰苦环境,同样的痛苦遭遇,有些人会因此误入歧途、行为失控,成为马加爵、刘海洋;而大部分人可以调节和适应环境的变化及掌控复杂的事件;更有不少人做困境中的强者,重新开辟了一片新天地,成为事业成功和家庭幸福的佼佼者。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心理防御机制的强弱和人格的健全与否。而心理防御机制和人格健全的决定因素在于心理和人格发展的关键期--儿童时期心理是否健康。
与大多数国家不同的是,我国独生子女更为普遍,他们常合并较多的心理卫生问题,如任性娇气、脾气暴躁、侵犯霸占、独立性及社会交往能力差等。
为探讨和实施促进独生子女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 在我国著名精神卫生**陈学诗教授的带领下,郑教授等对独生子女从胎儿期开始进行早期系统干预,并评估了早期干预对培养独生子女健全人格的影响。研究在早期对入组胎教组的孕妇及家庭进行优生指导;当幼儿1岁时,执行1~3岁幼儿人格培养方案,包括加强感知觉训练,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开展语言训练、智力开发、运动训练等;幼儿3岁后,执行3~6岁幼儿人格培养方案,包括继续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开发智力、入托前训练,培养儿童自我约束、自我调节和独立生活的能力,要求父母讲究教育方法和态度等。
经过6年追踪,在研究组289例中行为问题检出率为6.2%,低于对照组(293例)13.3%的检出率,也明显低于全国22个城市样本中4~5岁组14.3%的行为问题检出率。在社会适应能力发展方面、智力水平发展方面、气质特点、人格发展倾向方面,研究组均显著优于对照组。而研究组内部(胎教组、早教组、幼教组)在行为问题、社会适应能力、人格发展倾向方面均显示胎教组*优,其次依次为早教组、幼教组,说明干预越早,效果越好。
责任编辑:宋娟 WWW.1168.TV 2011-8-11 9: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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