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初步管理秘诀

    添加日期:2011年6月3日 阅读:703

        辖区内居住的所有0~36个月儿童。
        二、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其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填写知情同意书、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由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完成。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和发育评估。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特别是2、4、5、15月龄时。随访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之间的儿童喂养、患病等情况,为儿童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儿童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对发现有轻度贫血儿童的家长进行健康指导。
        (四)根据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根据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和健康状况增加随访次数。对低体重、消瘦、发育迟缓、中、重度贫血等发育异常儿童分析原因,及时转诊。
        (五)每次预防接种前,均要对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禁忌症的评估。同时为满足生长发育监测的需要,除上述规定的访视和随访时间外,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应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并将结果记录在生长发育监测图上。
        (六)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信息及时录入《石家庄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
        三、服务要求
        (一)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1.中专以上学历;
        2.助理及以上执业医师资质;
        3.取得石家庄市妇幼卫生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
        4.专职从事儿童保健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儿童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
        (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必要时可通过妇幼卫生网络外的途径收集、核对儿童数。
        (五)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六)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程序时间相结合。
        (七)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四、考核指标
        (一)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
        (二)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36个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
        (三)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

            责任编辑:李振楠    WWW.1168.TV    2011-6-3 9: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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