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1年5月10日 阅读:1303
1、发热过高(39℃以上),危及生命,特别是小儿出现高热惊厥时。
2、热度虽然不高,但伴有明显的头痛、肌肉痛、失眠、意识障碍,影响到了患者的休息和疾病恢复。
3、持续高热已危害心肺功能,或对高热不能耐受。
4、患某些疾病长期发热,控制不够理想时,如血吸虫病、丝虫病、伤寒、布氏杆菌病、结核以及癌症发热等。
在药物选择疾病方面,应根据患者的指征、机体状况,及药物的适应证、禁忌证等综合因素考虑选用。常用药及用药方法如下:
(1)一般以疗效确切、毒性低、价格较便宜的药物,如阿斯匹林及其复方制剂为优选药,疗程不应超过1周。
(2)39℃以下的发热,可先选用中草药,如柴胡、板蓝根、大青叶、金银花、黄连、鸭跖草等配合应用,副作用少,对病毒性感染尤为适用。
(3)对长期发热的疾病,如血吸虫病、丝虫病、伤寒、布氏杆菌病、晚期癌症等可考虑应用消炎痛栓。
(4)儿科用药,*好**于阿斯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及它们的复方制剂。
(5)妊娠妇女应慎用解热镇痛药,*好仅选用对乙酰氨基酚,但不能过量。
(6)肾炎、消化性溃疡、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或对阿斯匹林不能耐受者,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
(7)含氨基比林、非那西丁和安替比林成分的一些复方制剂,不良反应均较严重,如可出现粒细胞缺乏、肾损害和严重的过敏反应,应尽量少用,更不能长期应用。
责任编辑:李静 WWW.1168.TV 2011-5-10 1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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