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可能会危及终身

    添加日期:2011年5月3日 阅读:723

      英国研究人员发现,有妊娠高血压病史的妇女易患高血压和中风,而有先兆子痫病史的妇女更加危险。其研究结果发表在*近出版的《英国医学会会刊》上。
      初产妇妊娠高血压或先兆子痫的发生率近30%,先兆子痫病例可无任何征兆,血压升至危险高值,先兆子痫可进展为子痫,危及母婴生命。先兆子痫是孕产妇死亡的首位原因,初产妇的发生率为5%,有先兆子痫病史的妇女再次妊娠时发生该病症的比率达1%至2%。在这项研究中,苏格兰阿伯丁大学的研究人员对1951年至1970年间阿伯丁地区3593名妇女初次分娩的健康调查表、医院病历和医学检查结果进行了回顾分析,此时这些妇女的平均年龄已在60岁以上。研究发现,妊娠高血压或先兆子痫的妇女在以后的岁月中患高血压的危险会增加,甚至一直到50年后其因高血压相关疾患而住院的概率仍很高,有先兆子痫病史的妇女中风的危险是妊娠期血压正常妇女的4倍。
      研究人员指出,医生应认识到有妊娠高血压病史的妇女在以后的岁月中患心血管疾病的危险会增加。高血压是一种可治疗的疾病,对于妊娠高血压妇女应视为高危人群,对高血压做到及早发现和治疗,从而降低中风和心脏疾病的发生率。 
            责任编辑:季芸    WWW.1168.TV     2011-5-3 15:34:51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

本文标签: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5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14-0016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