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1年4月26日 阅读:526
有学者表示,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还没有“过劳死”的概念,只有“工伤”的概念,借此呼吁针对过劳死立法立规,对企业进行规范。但据了解,在“过劳死”一词的发源地——日本,他们把工作过度列为“职业灾害”,把“过劳”正式列为职业病的一种,“过劳死”被写进了日本法律,并不断得到完善,为此政府还开设了“过劳死110热线”后,发起“整治运动”,严控企业行为。但结果呢?过去有几年间日本的过劳死人数竟创下记录。据日本厚生劳动省介绍,2006年一年有355人因过度工作而身患重病或死亡,比前一年增长,创历史*高纪录。其中,因过度工作而死亡的人数达到147人,大多数人死于中风和突发性心脏病。日本尚且如此,如果我们真对“过劳”立法,又能做到什么程度呢?
看看那些夹着公文包行色匆匆的上班族,发现一些“过劳”的受害者来自于被迫高强度工作或压力的人群,尽管心不甘情不愿,但是上司的压榨、同事间的激烈竞争,让人无法不选择投入更多精力更多时间在工作上。有位网友评论这次过劳死时劝解说:人不是机器,机器也要休息上油啊,何况是人。所以面对过劳,还是要自己先学会说不,自己都没法爱惜自己,哪能指望公司来关照你。一旦出现状况,就应该停止工作,休假,实在不行就辞职,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百年传来的古训自然是有道理的。
责任编辑:李静 WWW.1168.TV 2011-4-26 10: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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