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甲肝:患者必须知道的三条“规则”

    添加日期:2011年4月15日 阅读:806

      甲型病毒性肝炎简称甲型肝炎,是由甲型肝炎病毒(HAV)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 。临床上表现为急性起病,有畏寒、发热、食欲减退、恶心、疲乏、肝肿大及肝功 能异常。部分病例出现黄疸,无症状感染病例较常见,一般不转为慢性和病原携带状态。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卫生部组织**对《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昨天,新方案正式印发。新方案不仅明确划定了甲流高危病例、重症病例的范围,同时调整了对轻症患者的用药原则。
      在治疗方面,对轻症患者的用药原则亦有所改变。方案提出,对于临床症状较轻且无合并症、病情趋于自限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可自愈的),无需积极应用神经氨酸酶抑制剂。相反,对于高危病例、重症病例应及时给予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如奥司他韦)治疗。
      高危病例:指患甲流后可能病情较重,病死率较高的人群。包括:年龄<5岁的儿童(年龄<2岁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年龄≥65岁的老年人;妊娠妇女;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 (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
      重症病例:当确诊或疑似病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为重症病例:合并肺炎和(/或)低氧血症、呼吸衰竭。合并感染中毒性休克。合并多脏器功能不全或多脏器功能衰竭。

            责任编辑:季芸    WWW.1168.TV     2011-4-15 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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