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逾六成国企违规体检乙肝 央企多于地方企业

    添加日期:2011年2月12日 阅读:885

        一项针对国企乙肝歧视的调查报告近日出炉。
        这份由民间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发布的《2010国企乙肝歧视调查报告》显示,在其调查的180家国有企业中,有六成企业明确表示入职体检时要“检测乙肝项目”,有四成企业歧视乙肝携带者,我国国有企业中的乙肝歧视问题仍然相当严重。
        石油石化军工食品违规严重
        作为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此前曾发布了《外企乙肝歧视调查报告》、《高等教育乙肝歧视调查报告》。此次针对180家国企的调查中,央企96个,地方企业84个,共涉及十八个行业类别。
        其中,有110家企业明确表示入职体检时要“检测乙肝项目”,所占比例高达61.1%,23.3%的国企表示“不会检测乙肝项目”,另有15.6%的国企表示“不清楚”、“没有正面回答”或者“拒绝回答”。
        在乙肝歧视现象调查中,有63家企业明确表示“乙肝携带者不行,完全不会考虑”或者“大三阳不行,小三阳可以”,对乙肝携带者具有明显的歧视行为,占调查总数的35%。而表示“不会歧视乙肝携带者”的企业只有76家,占42.2%。
        从企业类型来看,明确表示招聘时会“检测乙肝项目、拒绝乙肝携带者”的56家国企中,包括中石油(11.45,-0.08,-0.69%)、中石化、中海油、中国一重(7.33,-0.05,-0.68%)、广东核电、中国航空、中国兵器装备等32家央企,以及河南双汇、中国北方工业、北汽福田、华北制药(14.37,0.20,1.41%)、东北制药(16.07,0.02,0.12%)、吉林敖东(32.81,0.56,1.74%)药业等24家地方企业。其中有7家国企的招聘人员明确表示知道国家有规定,但仍然会检测乙肝项目。
        调查还显示,央企违规检测多于地方企业,招聘时地方企业中的乙肝歧视现象多于央企,但央企中隐性乙肝歧视的现象多于地方企业。
        从行业类别来看,军工、石油和**气开采、食品行业的国企对乙肝项目的违规检测率*高,均为**,明确表示“歧视乙肝携带者”的比例*高的也是石油和**气开采业,并且这些企业都是央企。此次调查中,乙肝检测和乙肝歧视现象比例*低的都是旅游业,为零。
        法律法规滞后致歧视严重
        据悉,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查乙肝、禁止乙肝歧视。为何国企公然违背法律规定呢?
        报告分析有六个原因:一是部分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在调查中,食品和医药行业对乙肝携带者的歧视程度比较高,招聘人员拿出的理由是药品管理法规定:“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调研人员表示,这种不做任何区分、笼统地对所有“患有传染病”的群体作出从业限制的法律规定,至今尚未修改。
        二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宣传不足。调查显示,国有企业的招聘人员对国家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了解程度并不高,多家国有企业的招聘人员表示:“国家有规定,大三阳不行,小三阳可以”。
        三是企业违法违规的成本过低。报告认为,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招聘时违规检测,仅会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即便承担赔偿责任,国企的特殊地位使得其在诉讼中往往处于有利一方,即便败诉,赔偿金额也只有几千元,*高的只有几万元,这对于财力雄厚的国企来说实在是“不值一提”。
        四是对乙肝常识缺乏正确认知。多家企业招聘人员误认为“乙肝病毒会通过共餐、住宿等日常生活途径进行传播”、“乙肝携带者的身体素质较差、不能胜任繁重的工作”等等。
        五是部分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为了经济利益,成为企业乙肝歧视的帮凶。
        六是反乙肝就业歧视的公益诉讼困难重重。报告认为,当前反歧视维权的通道仍不畅通,反歧视维权成本太高,并且面临个人隐私被曝光的危险,还要承受外部的压力等。因此,在遭遇乙肝就业歧视时,多数被歧视者都选择了默默忍受。
        建议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针对国企相当严重的乙肝歧视问题,报告建议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建立政府与民间的合力监管机制,并鼓励反乙肝就业歧视的公益诉讼。
        报告建议充分发挥个人、民间公益机构、新闻媒体等民间力量的监管作用,以各种形式鼓励民间的监督行为,同时建议国家设立“平等机会委员会”或“平等就业委员会”。
        记者了解到,乙肝携带者反歧视维权往往立案难、举证难、赔偿低。2009年肖先生应聘中纺集团高级财务经理岗位,体检中查出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公司以没有编制为由拒绝录用。去年肖先生一审败诉,法院的理由是肖先生体检之时本市卫生部门尚未明令禁止对乙肝表面抗原进行检验,故不支持其诉讼请求。目前他已提起上诉。
        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于方强表示:“立案难、举证难、赔偿低,为乙肝携带者构筑了高高的维权门槛,建议立法部门切实实施细则、司法机关及时制定相关的司法解释、行政部门加大对企业的违法处罚力度,这样的话敢于违法违规的企业就会大大减少。”

            责任编辑:陈江涛    WWW.1168.TV    2011-2-12 11: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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