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26年1月27日 阅读:7
五味甘露药浴汤散可作为荨麻疹的辅助治疗手段,尤其对风寒湿邪侵袭、气血瘀滞型慢性荨麻疹有缓解瘙痒、减少风团发作的作用,但并非荨麻疹的通用治疗药,对风热型、血热型荨麻疹无效,且无法替代抗组胺药等西医常规治疗,核心需结合中医辨证与荨麻疹类型判断,以下是贴合藏药用药规范与临床诊疗的详细说明:
一、适配的荨麻疹类型:风寒湿瘀型慢性荨麻疹
五味甘露药浴汤散是经典藏药,核心成分由刺柏、烈香杜鹃、大籽蒿、麻黄、水柏枝组成,主打发汗解表、祛风除湿、舒筋活络、活血化瘀,药性偏温燥,适配中医辨证为风寒湿邪侵袭肌肤、气血瘀滞的慢性荨麻疹,这类荨麻疹的典型特征为:
发作诱因:遇冷风、冷水、潮湿环境、受凉后加重,保暖后瘙痒和风团可轻微缓解;
症状表现:风团颜色偏淡白或粉红,瘙痒但无明显灼热感,发作时伴肢体沉重、关节酸痛,部分患者有畏寒、舌苔白腻、脉濡缓等表现;
病程特点:多为慢性荨麻疹(病程超过 6 周),反反复作,西医抗组胺药治疗效果不佳或易反复。
这类荨麻疹的核心病机是风寒湿邪阻滞肌肤经络,气血运行不畅,与五味甘露药浴汤散 “祛风除湿、温通经络、活血化瘀” 的功效高度契合,通过药浴的方式使药物透过皮肤渗透,直接作用于肌肤病位,驱散局部风寒湿邪、疏通经络,从而缓解皮肤瘙痒、减少风团发作频率,同时改善肢体沉重、关节不适等伴随症状。
二、无效 / 禁忌的荨麻疹类型(盲目使用会加重病情)
五味甘露药浴汤散药性温燥偏温,且有发汗解表的作用,若荨麻疹证型与之相悖,使用后会加重内热、耗伤阴血,导致风团增多、瘙痒加剧,这类情况**禁止使用:
风热型荨麻疹:风团颜色鲜红,瘙痒剧烈且有灼热感,遇热、日晒后加重,伴口干、咽痛、心烦、舌红苔薄黄,核心病机为风热犯表,温燥药会助热生风;
血热型荨麻疹:风团鲜红成片,瘙痒难忍,抓破后易出血,伴心烦、口干口苦、大便干结、舌红绛,核心病机为血热妄行,温燥药会加重血热,导致症状恶化;
血虚风燥型慢性荨麻疹:病程久,风团颜色淡,瘙痒在夜间加重,伴面色苍白、头晕、乏力、口干咽燥,核心病机为血虚失养、肌肤燥痒,温燥的药浴会耗伤阴血,加重肌肤干燥和瘙痒;
急性荨麻疹发作期:风团突然大面积发作,伴心慌、胸闷、腹痛等全身症状,甚至出现喉头水肿、呼吸困难,此时需西医紧急抗过敏治疗,药浴无急救作用,还可能延误病情。
三、五味甘露药浴汤散治疗荨麻疹的核心使用原则(辅助治疗,不可单用)
仅为辅助手段,替代不了西医常规治疗
荨麻疹的核心西医治疗为抗组胺药(如氯雷他定、西替利嗪),严重者需联用激素、免疫调节剂,五味甘露药浴汤散仅能作为慢性风寒湿瘀型荨麻疹的外用辅助,在服用西药的基础上使用,达到 “内外同治” 的效果,不可单独停用西药仅用药浴。
严格按藏药规范药浴,把控操作细节
五味甘露药浴汤散为外用浴散,严禁口服,用于荨麻疹时需按藏药药浴标准操作,才能保证药效并避免刺激皮肤:
取适量药散,加沸水冲泡或煎煮,待药液温度降至38~40℃(避免烫伤皮肤,加重荨麻疹),用纱布蘸药液擦洗荨麻疹发作部位,或进行局部药浴(如四肢、躯干),每次 15~20 分钟;
药浴后用干净毛巾轻轻擦干皮肤,注意保暖,避免吹风、受凉(本品有发汗作用,受凉会加重风寒型荨麻疹);
常规频率为一日 1 次,或隔日 1 次,7~10 天为 1 个小疗程,根据症状缓解情况调整。
先做皮肤试敏,避免接触性过敏
荨麻疹患者本身属于过敏体质,使用前需取少量稀释的药液,涂于前臂内侧皮肤,观察 24 小时,若局部无红肿、瘙痒、风团加重,再正常使用;若出现过敏反应,立即停用,用清水冲洗局部皮肤。
四、额外注意事项(规避风险,提升效果)
药浴时避免抓破皮肤:荨麻疹瘙痒时若抓破皮肤,药液会刺激破损处,引发疼痛、感染,加重皮肤损伤;
控制药液浓度和温度:浓度过高易刺激皮肤,温度过高会加重皮肤充血,均可能诱发风团发作,严格按说明书稀释,温度控制在 38~40℃;
配合饮食和生活调理:用药浴期间,忌生冷、油腻、辛辣刺激食物,忌海鲜、牛羊肉等发物;避免接触冷风、冷水、花粉、尘螨等过敏原,注意肌肤保湿;
无效即停,及时调整方案:若按规范使用 1 个疗程(7~10 天)后,荨麻疹瘙痒、风团发作无任何缓解,说明证型不符,立即停药,及时就医调整治疗方案。
总结
五味甘露药浴汤散能治荨麻疹,但有严格的适用范围:
有效:仅对风寒湿邪侵袭、气血瘀滞型慢性荨麻疹(遇寒加重、风团色淡、肢体沉重)有外用辅助缓解作用,需配合西医抗组胺药使用;
无效 / 加重:对风热型、血热型、血虚风燥型荨麻疹,以及急性荨麻疹发作期,均禁止使用。
使用前需先明确荨麻疹的中医辨证类型,同时做皮肤试敏,严格按藏药药浴规范操作,才能发挥辅助效果,避免因证型不符或操作不当加重病情。
责任编辑:大花 WWW.1168.TV 2026-01-27 10:42:57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
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