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有对斜视眼的错误认识

    添加日期:2011年1月18日 阅读:696

      错误观念: “所有的婴儿都斜视眼”
      事实:他们并不全有斜视眼。他们的眼睛起初不能协调但在大约三个月后便能达到协调控制。
      错误观念:“两岁以下的孩童检验不出结果”
      事实:无论多小的孩童都能接受斜视眼的检验。如果能早发现,斜视眼便能及时治疗。
      错误观念:“斜视眼无需治疗,孩子大了自然就不会斜视。”
      事实:斜视眼如果被忽略,将会形成弱视。孩子的视觉可能长期受损。
      错误观念:“斜视如果不严重无需纠正。”
      事实:轻微的斜视和严重的斜视一样会造成弱视或使双目视觉受损。孩童应该尽早给眼科医生检查并接受治疗。
      错误观念:“无论在什么年龄,斜视眼都可以被纠正。”
      事实:虽然有关手术随时都可以进行,但过了有效期间则只能改善外观。尽早动手术(在适当的弱视治疗后)能恢复双眼视觉和协调。
      错误观念:“手术后孩子便无需配戴眼镜。”
      事实:手术只调整眼睛的部位但无法纠正因度数不正确而造成视觉问题。尽早治疗的重要性有弱视的孩子若不接受治疗,视觉将长期受损。有长期斜视的孩子也同样没有双目视平行觉。尽早接受弱视治疗和斜视眼手术能让孩子恢复正常并拥有双目视觉。

            责任编辑:季芸    WWW.1168.TV     2011-1-18 11:25:37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

本文标签: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5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14-0016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