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1年1月17日 阅读:839
通讯员苏卫轩 记者程守勤近日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江苏省**评定的10个省级专科(病)诊疗中心“尘埃落定”。其中,江苏省心律失常疾病诊疗中心、肝脏移植中心、生殖健康与不孕症诊疗中心、康复医疗中心落户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血液病诊疗中心、脊柱损伤诊疗中心落户苏州大学附属第*医院,江苏省重症医学中心、介入放射诊疗中心落户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苏省脊柱畸形诊疗中心落户南京市鼓楼医院,江苏省肺移植中心被无锡市人民医院“夺得”。
根据《江苏省专科(病)诊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该省专科(病)诊疗中心是指设立在医疗机构内、冠以行政区域名称为识别名、以临床诊疗为主、突出专科(病)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同一专业的专科(病)诊疗中心在冠名的行政区域内只设置1个。此次评出的江苏省专科(病)诊疗中心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复核,符合专科(病)诊疗中心条件的,继续保留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撤销;同一专业有新申报的,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重新评定,择优确认。
责任编辑:陈江涛 WWW.1168.TV 2011-1-17 9: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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