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1年1月17日 阅读:672
“直到打印银行账单,才发现自己的账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缴了340元保险费。”昨日,家住青山区钢花街110社区的任女士向记者诉称,自己“被医保”了。
任女士说,2008年,为给孩子办理医保,她按社区居委会要求,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前日取款时发现,该卡莫名被多扣了340元。任女士找到当初为孩子办理医保的社区居委会询问,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她:你已经在社区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扣除的是医保费。“我办理了医保?我怎么不知道?”任女士大吃一惊,因自己户口还在黄陂区,也办理有农村合作医疗,所以从未授权任何人帮忙办理医保,也未曾享受过医保。
昨日,记者陪同任女士来到社区居委会,见到负责医保事务的工作人员丁小姐。“可能是我办理的。”丁小姐称,但是办理医保卡与银行卡挂钩,必须本人操作,因此应该得到了任女士本人同意。但任女士并不认可此说法,并要求查看自己签字认可的办理医保的原始单据。但在丁小姐翻遍档案后,找不出原始办理单据。丁小姐致电询问青山区社保部门,也找不到办理的原始单据。
“如果不去打印账单,我还不知道要蒙在鼓里多久,钱交了,却享受不了医保的优惠。”任女士说,“其实我很想办理医保,但这样‘被医保’,我不能接受。”她希望得到一个说法。
责任编辑:陈江涛 WWW.1168.TV 2011-1-17 9:01:40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
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