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支气管扩张的具体治疗方案

    添加日期:2011年1月14日 阅读:857

      慢性支气管扩张是指支气管及其周围组织慢性炎症损害管壁,引起支气管管腔扩张和变形。是常见的慢性支气管化脓性疾病,大多数继发于呼吸道感染和支气管阻塞,尤其是儿童和青年时期麻疹、百日咳以后的支气管肺炎。
      临床表现
      临床呈慢性经过,可有麻疹、百日咳、流感、吸入异物、慢性鼻炎及鼻旁窦炎等病史。
      多有童年患肺炎、百日咳等肺部严重感染病史。青年时期常伴有呼吸道感染反反复作,而后出现慢性咳嗽伴脓性痰,晨起或入夜卧床、体位改变时痰量增多。并发呼吸道急性感染时有高热、胸痛、咳嗽加剧、消瘦、贫血等全身中毒症状。
      痰液收集于玻璃瓶中观察,可发现有四层的特征,上层为泡沫,下悬脓性成分,中为混合粘液,底层为坏死组织沉淀物。
      咯血是支气管扩张的另一典型表现。部分病人咳、咳痰不明显,主要为反复咯血,习称“干性支气管扩张”。咳痰不明显。
      轻症病人可无异常体征,典型者可于病变局部闻及持续存在的湿性罗音,长期反复感染者可出现杵状指(趾)及肺气肿征。
      治疗方案
      清除痰液:
      ①体位引流 排痰作用有时较抗生素治疗更为明显,常作为优选方法。扩张的支气管因缺乏弹性和纤毛上皮脱落,因而自动排痰困难,一般多采用体位引流。使病侧肺处于高位,引流支气管开口向下可使痰液顺体位引流至气管而咳出,每天做2-4次,每次15-30min,生理盐水超声雾化吸入或蒸气吸入可使痰液变稀,同时做深呼吸后用力咳痰,并用手轻拍患 处亦利排痰;
      ②使用祛痰剂,氯化铵、必嗽平、鲜竹沥、碘化钾、α-糜蛋白酶、乙酰半胱氨酸(痰易净)等。
      控制感染:
      青霉素、氨苄青霉素、环丙沙星等,厌氧菌可用甲硝唑,绿脓杆菌用复达欣,均为静脉滴注。
      咯血处理:
      一. 一般治疗 **卧床休息(患侧卧位),镇静,注意环境安静。保持大便通畅,防止便秘。胸部放置冰袋。用小量止咳镇静剂。
      二. 止血
      止血剂可用:垂体后叶素(高血压、冠心病、妊娠、肺心病等不宜使用)、6-氨基己酸、鱼精蛋白注射液、抗血纤溶芳酸、立止血。
      输少量新鲜血,有助于止血和补充血容量。
      纤维支气管镜检查,确定出现部位,经支气管镜灌注凝血酶或纤维蛋白原或向出血部位灌注高渗糖水,局部应用脑垂体后叶素及肾上腺素等。亦可行支气管内气囊充气压迫止血及激光凝固止血,或经支气管动脉插管进行栓塞疗法,可达止血作用,但对大咯血者宜注意选择指征。
      三. 手术治疗:反复呼吸道急性感染或(和)大咯血患者,其病变范围不超过二叶肺,尤以局限性病变反复大咯血,经药物治疗不易控制,年龄在40岁以下,全身情况良好者,据情可作肺段或肺叶切除术。
      预防措施
      1、积极控制感染:遵照医嘱,选择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常用药物有:复方磺胺甲醛异恶挫、强力毒素、红霉素、青霉素等。治疗无效时,也可以选用病人未用过或少用的药物,如麦迪霉素、螺旋霉素、先锋霉素等。
      2、促使排痰:应用镇咳、祛痰药物。对年老体弱无力咳痰的病人或痰量较多的病人,应以祛痰为主,不宜选用强烈镇咳药,以免抑制中枢神经加重呼吸道炎症,导致病情恶化。帮助危重病人定时变换体位,轻轻按摩病人胸背,可以促使痰液排出。
      3、保持良好的家庭环境卫生,室内空气流通新鲜,有一定湿度,控制和消除各种有害气体和烟尘,戒除吸烟的习惯,注意保暖。
      4、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耐寒能力和机体抵抗力。冬天坚持用冷水洗脸、洗手,睡前按摩脚心、手心,都有一定帮助。
      5、在气候变化和寒冷季节,注意及时添减衣服,避免受凉感冒,预防流感。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掌握发病规律,以便事先采取措施。如果病人出现呼吸困难,嘴唇,指甲发紫,下肢浮肿,神志恍惚,嗜睡,要及时送医院治疗。

            责任编辑:季芸    WWW.1168.TV     2011-1-14 16:35:04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

本文标签: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5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14-0016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