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1年1月6日 阅读:629
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将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以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
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是市民常用的镇咳药品,一旦大剂量使用,极易造成滥用成瘾,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则易出现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提取麻黄碱制造冰毒等。
国家药监局称,凡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的企业,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药品出厂前,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按国家局要求做好入网、赋码和核注核销工作。
2012年1月1日起,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责任编辑:陈江涛 WWW.1168.TV 2011-1-6 10: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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