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0年12月30日 阅读:640
眼部化学灼伤见于多种情况,如工地的水泥、石灰误入眼内,工厂的酸碱物、化学试剂、染发水、清洁厕所的酸碱物等均可误伤眼睛。
不久前发表在美国烧伤领域**杂志《Burns》上的一篇关于治疗化学性眼外伤新方法的文章引起了不少眼科**的关注,该文作者法国法兰西堡大学医学中心眼科教授迈尔勒博士日前访华时与国内同行就此进行了交流。
迈尔勒博士表示,他们在4年多的研究中采用了一种称作“敌腐特灵”(Diphoterine)的外用冲洗液代替原先常用的生理盐水,对遭受化学性灼伤的患眼进行清洗,结果表明,在治疗Ⅰ度或Ⅱ度灼伤时,新方法治疗的患者愈合速度更快;而由于病例数量较小,在Ⅲ度和Ⅳ度灼伤时尚无法得出明确的评估结论,但有证据表明其可明显降低角膜水肿的几率。迈尔勒博士指出,这种新吸收剂是一种与酸或碱均可结合的螯合剂,而且结合后不会产生放热反应,同时其较大的张力有助于阻止化学物质向组织深处渗透。
据参与研讨的北京同仁医院眼外伤**宋维贤教授介绍,眼部化学灼伤见于多种情况,如工地的水泥、石灰误入眼内,工厂的酸碱物、化学试剂、染发水、清洁厕所的酸碱物等均可误伤眼睛。化学灼伤可造成角膜穿孔,睑球粘连,甚至导致眼球萎缩,乃至失明,同时还可严重影响外观,造成终身遗憾。由于碱性物质在眼部穿透力更强,因此碱灼伤比酸灼伤更可怕。
目前急救方式主要还是生理盐水冲洗、前房穿刺放出房水、结膜下冲洗、防止感染、改善角膜营养等对症支持治疗。采用酸碱中和溶液(如酸性物质灼伤用2%~3%碳酸氢钠、碱性则以2%~3%硼酸等弱酸性溶液中和)虽然在理论上可行,但实际应用却成效甚微,一般不作为主要措施,仍以清水及时、彻底冲洗为主。
有**表示,生理盐水或清水的冲洗作为一种物理性措施,尽管可以*大限度清除有毒物质,但不会有本质上的药理性疗效;酸碱中和溶液的化学性措施在临床实践中作用也比较有限。如果上述新方法可以通过螯合作用较完全地吸收化学侵袭物,将有望成为一种可供临床选择的方案。
**提示,无论何种化学物品进入眼内,*重要的还是及时就近用大量清水冲洗,自来水、井水均可。**不要让化学物品呆在眼内,要大量充分冲洗后,再去医院就诊,否则化学物品渗入眼内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责任编辑:小季 WWW.1168.TV 2010-12-30 18: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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