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0年12月30日 阅读:697
血糖的测定对糖尿病患者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不但是诊断糖尿病的主要依据,而且是反映糖尿病治疗效果的重要指标。*近,我在与几位“**”的糖尿病病友谈及有关血糖检测的问题时发现,他们只知道测定空腹时的血糖,不知道应该全天候地检测血糖,更不知道测定餐后、睡前和夜间血糖的特殊意义。现将与这些糖尿病病友的谈话内容记录如下,供读者参考。
一、 通过测定餐后血糖可将糖尿病的确诊时间提前3~5年
张老师今年45岁,平时身体很好,几次体检的结果也均为正常。但*近一段时间,张老师出现了夜尿增多、口渴等症状。起初他不以为然,但这些症状越来越严重,张老师只好去医院进行检查。仅检测,张老师的空腹血糖值为7.9毫摩尔/升,刚刚达到了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张老师在和我聊天时,向我询问如何才能早期发现糖尿病。
我告诉他:“人体的血糖水平会随着进餐、睡眠等活动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而且会在餐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在糖尿病发病的初期,当患者的空腹血糖尚处于正常水平时,其餐后血糖就已经出现了异常。”张老师听了我的话后一脸疑惑,我又进一步解释说:“人在空腹时,由于食物经过长时间的消化已经消耗殆尽,因此人体暂时会失去血糖的主要来源,这时的血糖值就会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故通过检测空腹时的血糖水平,是不容易发现糖尿病的。
而进餐实际上是一种简易的糖负荷试验,可以使糖尿病患者的糖利用障碍马上显露出来。研究发现,餐后高血糖要比空腹高血糖早出现3~5年。”张老师听后不禁吃惊地问道:“那这样说,通过测定餐后血糖不是可以将糖尿病的确诊时间提前3~5年吗?”我郑重地点点头说:“由于测定餐后血糖在诊断糖尿病上有重要的意义,因此疑似患有糖尿病的人一定要先检测餐后血糖,以提高血糖检测的准确率。一般来说,一个人在进食100克主食之后,其餐后2小时的血糖若大于或等于11.1毫摩尔/升(140~200毫克/100毫升),则可被确诊患有糖耐量损伤。”
二、 血糖监测要全天候进行
李经理患糖尿病已经好几年了。他自备了快速血糖测定仪,将空腹血糖控制的十分理想。他听到我和张老师的谈话后,就过来问道:“那么,如何监测血糖才是正确的呢?”我告诉他:“要想完全了解自己的血糖水平,就应全天候地监测血糖,就是既要检测空腹血糖,也要检测餐后喝睡眠时的血糖。这是因为血糖是处于波动状态的,一次测定的血糖值只能反映当时的血糖水平,无法反映血糖在一天内的变化情况。而血糖病患者只有使全天各个时段的血糖都处于正常或接近正常的水平,才说明其治疗的结果是令人满意的。”李经理这时插话道:“我平时只在早餐前测一次血糖,是不是不够全面啊?”
我笑着说:“是的。糖尿病患者在血糖情况不明了或不稳定时,可每日测定血糖8次,即在三餐的前后、晚上临睡觉前和凌晨2点各测1次血糖。糖尿病患者理想的血糖水平应该是:空腹血糖小于或等于6.1毫摩尔/升,餐后1小时血糖小于或等于8.3毫摩尔/升,餐后2小时血糖小于或等于7.2毫摩尔/升,餐后3小时血糖小于或等于6.1毫摩尔/升,且全天无低血糖发生。糖尿病患者较好的血糖水平应该是:空腹血糖小于或等于7.2毫摩尔/升,餐后1小时血糖小于或等于10.0毫摩尔/升,餐后2小时血糖小于或等于8.3毫摩尔/升,餐后3小时血糖小于或等于7.2毫摩尔/升,且全天无低血糖发生。”
三、 餐后高血糖是多种糖尿病并发症的诱因
王师傅今年60岁,患糖尿病已经十多年了。他平时很注意治疗,尿糖一直呈阴性,空腹血糖也基本控制在正常的范围之内。但*近一段时间,王师傅开始出现下肢皮肤麻木、近视模糊、尿中有少量蛋白质等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的症状。为此,他很纳闷:自己将空腹血糖控制得不错,怎么还会出现并发症呢?在听了我和上面两位病友的谈话后,他问我说:“难道我的并发症也与餐后高血糖有关吗?”我反问他:“你平时是不是很少测定餐后血糖啊?”
王师傅这才想起来,自己的确很少测定餐后血糖,而且测过的几次其结果也都是偏高的,但他以为这种情况与进餐有关,并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我向他解释说:“餐后血糖的**值虽然会比空腹血糖的**偏高,但也不能高出太多。控制餐后血糖与控制空腹血糖同样重要,而且从一定意义上讲,控制餐后血糖更为重要。这是因为在空腹血糖升高以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餐后血糖就已经开始升高了。而且由于进餐的原因,很多人对此并不重视。天长日久,餐后高血糖就会引起各种并发症。已有多项研究证明,单独的餐后高血糖可引起冠心病、脑血管疾病等多种心血管并发症。”
*后,我告诉这三位病友,控制餐后血糖并不复杂,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在控制进食总量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少吃多餐。②在进食时要细嚼慢咽,适当**进食的时间。③可适当地多吃一些富含膳食纤维的食物。④必要时应加用可延缓糖分消化吸收的降糖药物。当然,有条件的糖尿病患者应自备一台袖珍快速血糖测定仪,以便能更好地控制血糖。
责任编辑:小季 WWW.1168.TV 2010-12-30 11:52:57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