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机会在于创新、品牌、升级和整合

    添加日期:2010年12月28日 阅读:738

      今年11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药监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提出医药行业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强自主创新,促进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推动兼并重组,培育大企业集团,加快技术改造,增强企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逐步实现我国医药行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同时,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也将于12月份出台,此次规划未特别强调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速度,而是将重点放在“转型”和“升级”上,包含了对药物制剂产业、现代中药、创新药的具体支持政策。 
      我们相信,医药行业在产业政策的引领下,必然从目前数量多、规模小、附加值低的粗放式经营状态,向创新能力强、产品附加值高的集约化发展方向转变,届时将诞生一批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医药企业集团,新医药时代即将到来。而未来的投资机会,主要在于创新、品牌、升级和整合。 
      创新类公司估值有望进一步提升。 
      在化学药领域,要研发满足我国疾病谱的重大、多发性疾病防治需求的创新药物,争取有10个以上自主知识产权药物实现产业化;在生物技术领域,加大传染病新型疫苗研发力度,争取有15个以上新的生物技术药物投放市场。继续加大医药研发的投入,对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研制、在科研立项、经费补助、新药审批、进入医保目录和技术改造投资上给予支持,根据创新程度,对成本费用和利润实行差别控制,特别是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价格核定过程中给予单独制定价格的政策。 
      在目前药价趋降的形势下,创新类产品无疑会获得价格和审批等诸多优惠,这对具有创新能力的公司,尤其是具备研制国际前沿的一类新药的企业带来利好。由于一类新药一旦进入市场并放量,会给公司构筑很高的竞争壁垒和高毛利率水平,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这类公司应该给予估值溢价。 
      基本药物中药独家品种企业和现代中药企业是良好的抗通胀品种。 
      原料成本上升对中药行业的盈利能力影响非常明显,为应对成本上升对医药企业带来的冲击,提价是**的选择。对于进入医保和基本药物目录的产品,价格受到管制,因此只有中药独家品种才能享受定价待遇,并能充分分享进入医保和基本药物目录放量带来的益处。我们看好具有定价能力的公司,在通胀背景下,可以通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的资源,维持较高的利润率水平,有效地化解成本压力。 
      对于中药创新类企业,国家将优先发展具有中医药治疗优势的药品,培育疗效确切、物质基础清楚、作用机理明确、安全性高、剂型先进的现代中药。 
      具有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能力的企业迎来大发展。 
      全球仿制药市场正在快速增长,一批临床用量大、销售额居前列的专科药将陆续专利到期,加快仿制研发、培育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专利到期药新品种已势在必行。在出口结构方面,国家鼓励加快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抓住仿制药市场快速增长的机遇,扩大制剂出口,特别是增加面向美国、欧洲、日本等世界主要医药市场的销售。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的制剂产品,加快国际注册和生产质量体系国家认证,建立国际营销渠道。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推动制剂企业通过发达国家的GMP认证,制剂在药品出口中所占比重达到20%以上。 
      据**数据统计,2009-2014年,将有近2500亿美元的专利药失去专利保护,其中很多药品为全球重磅炸弹式产品,仿制药大发展的时代即将到来。 
      我国目前已经有少数企业在抢仿药领域经营卓有成效,已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GMP车间,并有部分制剂出口到发达国家,正在逐步实现由原料药企业向制剂企业的转型。这些专利药的到期,给这类具有承接全球医药产业转移能力的公司带来了无限的商机。 
      大型品牌普药企业将获得发展机遇。 
      推动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兼并重组,促进基本药物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其采用新技术、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是未来发展方向。基本药物主要品种销量居前20位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应达到80%以上,实现基本药物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同时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力争医药百强企业销售收入达到全行业收入的50%以上,并对大型企业跨省(区、市)重组后的改扩项目优先予以核准,在股票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以及银行贷款方面给予支持。 
      大型品牌普药企业产品具备安全、高效、质优等特点,在基本药物趋于集中化的形势下,将优先获得整合资源。 
      医药商业龙头公司长期看好。 
      医药流通行业“十二五”规划:重点在于要培育1-2家千亿企业,20家百亿企业,解决行业集中度不高,以药养医等问题。目前我国医药流通领域存在小、散、乱、差等现象,大量中小流通企业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获得了生存空间。2009年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前三大企业的市场份额仅23%,而在美国这一比例超过90%,日本和欧洲也在50%-80%之间。“十二五”规划的出台,将打破地方垄断,促进医药流通资源的有效整合,鼓励和支持全国性和区域性优势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的方式,实现规模化经营。就政策而言,一方面会依托现有的医药商业龙头来推进行业的兼并重组,另一方面还将出台流通加价率政策,来压缩中小流通企业的生存空间。 
      预计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医药流通业毛利率还将进一步压缩,但行业市场的规范将带来费用率的大幅下降,净利率会提升。具有规模和经营优势的商业龙头在医药流通业的整合大潮中,将实现规模和利润率的双重提升。我们长期看好医药商业龙头企业。

            责任编辑:季芸    WWW.1168.TV     2010-12-28 19: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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