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0年12月28日 阅读:781
早在今年年初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意见》明确提出:“药品集中采购由批发企业投标改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生产企业或委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如被委托企业无法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时,经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委托其他企业配送。”在此背景之下,过去的全国药品总经销模式应进行改造。
目前,我国医药经营企业普遍是规模小、利润水平低的中小型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管理乱、盈利水平低、抗风险能力弱是其主要特点。受金融危机影响,很多中小型企业面临倒闭和经营困难,原因是许多企业特别是近两年新成立的公司,相当一部分靠银行贷款来维持,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渐扩大,这些企业迫切需要调整,否则就会被市场淘汰。
近几年来,民营资本充斥了医药批发业约40%的份额,今后几年,这个比例恐怕还会继续加大。从证券市场的反应看,医药企业中的上市公司也凭借其强劲优势进入物流领域(如桐君阁通过兼并和收购,确立了自己在北京和四川的商业地位)。种种迹象表明,许多医药公司因其经营费用率高、销售半径小、管理经营质量差、信息化建设程度低等因素无法正常经营,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撮合下,纷纷寻找有实力的大公司实施兼并收购。
除了通过兼并和收购以解决企业之间发展失衡的问题,在政府调控下的行业集中,也是企业实现新发展的思路。如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牵头筹建河北医药产业物流园,*大程度地在政策上引导和帮助本土企业实现规模化,提高本土企业的影响力,欲打造集区域优势、专业优势、网络优势、资源优势、品牌优势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药产业集团。
现实情况是,国内有不少企业是临时拼凑起来的,相当一部分企业老板没有任何医药销售和管理经验,这也决定了这类企业的先天不足。笔者认为,作为经营主体,企业自身的管理创新才是企业生死攸关的大事。虽然资金短缺是经营永恒的话题,但资金的多少并不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惟一主导因素,创新管理才是保障。
责任编辑:陈江涛 WWW.1168.TV 2010-12-28 17: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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