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歧视 何时彻底消除?

    添加日期:2010年12月21日 阅读:686

      前不久,因对乙肝求职者的歧视,江苏省一家企业被罚款700元。据悉,这是自2008年8月1日《就业服务与管理规定》实施以来,我国**对乙肝患者就业歧视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就业服务与管理规定》颁布以后,2010年2月10日,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各地在30日内废止“乙肝歧视”相关政策。这些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正名”和提供保护的法规不断完善。但从规定和执行的情况来看并不乐观——据人民网刊登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三部委新规生效4个月内,仅有不到一成的医院在执行禁检乙肝政策。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遭遇歧视的案例仍然很多。
      这是预料之中。单从法律、医学、人权等方面,谈取消乙肝歧视之必须、必要、必然,大家都能理解。但这项工作的推进还需要消除太多的阻力,尤其是消除一般的社会偏见。那种对乙肝病毒传染非理性的恐惧,不是很快就能消失无迹的。
      社会偏见是一种稳固的心理定式,一旦形成就不易更改,甚至形成刻板印象。正是由于人们这种非理性恐惧,以及对“另类”的排挤,才形成了一种极为可怕的“庸常的恶”。即便医学已证明,乙肝不会通过共同的工作生活传播,但人们的担忧仍难以一下子消除。
      知易行难!从制度上消除乙肝歧视并不难,但要让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从社会心理上真正消除人们内心的刻板与偏见,才至为重要。前段时间,腾讯网做了一个调查——“你觉得入学就业等常规体检需要检查乙肝吗?”,结果显示只有不足四成的网友支持,足见人们对乙肝的成见之深。
      从现在仍然有求职者遭到乙肝歧视,仍然需要相关部门三令五申地强调,直到现在才开出首例罚单来看,消除乙肝歧视,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不光是从行政策层面加以强制,还要从根本上消除社会偏见的痼疾。而这,需要每个人做换位思考。常常把自己放在对方的位置上将心比心,就会知道,把“乙肝病人”当成跟自己一样的“人”,尊重他们的权利,呵护他们脆弱的心灵是多么重要。 
            责任编辑:小季    WWW.1168.TV    2010-12-21 18: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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