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家医院药房托管被叫停(附名单)

    添加日期:2019年5月15日 阅读:1152

    此前,*新版广东省医院药房托管名单流出,142家医院药房被托管,本次广东省发文,意味着这142家药房,要立即停止托管。

    ▍广东发文:禁止药房托管

    近日,广东省卫健委发布《广东省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表示,加强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这是广东省卫健委的又一次发文,强调立即停止药房托管。

    2月11日,广东省卫健委官网曾发布通知,要求全省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当时就已明确提出,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此外,相关部门明确:“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要主动查纠、及时清理。”

    据赛柏蓝统计,截至目前,已有江苏、河北、北京等12各省市出台了*新文件响应国家政策,明确禁止药房的承包出租和托管,药房托管被明确禁止的范围在不断扩大。

    ▍142家药房,在广东被托管

    一直以来,广东就是药房托管的重灾区。

    2018年11月,*新版广东医院药房托管名单流出,142家医院药房被托管(附下文)。资料显示,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和佛山有近30家医院药房被托管;广州上百家医疗机构已由商业公司托管或者部分托管,大至三甲医院,小至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处在争议之中的药房托管,虽然减少了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但并未切断与药企的利益关系,甚至还存在垄断的嫌疑和风险。

    因此,广东省相关部门也曾给出了相应的规范;2017年7月,广东发改委公开征求《药房托管行为反垄断执法指南》的意见。明确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不能违法指定提供服务,排除和限制行业企业公平竞争、不能剥夺市场竞争主体的法定定价权利等10种行为行政权力滥用形式。

    可见,从逐渐收紧甚至直接禁止,政府对药房托管的禁止程度在不断上升。但赛柏蓝此前了解到,药房托管的合约期一般较长,在10年-15年左右,大量在合约期内的药房还“无法动弹”。

    此时,广东省卫健委再次发文,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动作用,强制这些托管药房做出改变。

    ▍药房成为成本端,处方外流是方向

    除此之外,《方案》指出,推进“互联网+”药品供应服务,加强电子处方规范化管理,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电子签名或信息系统留痕。推广智慧药房和智慧服务,改造传统药品供应服务流程。

    鼓励有资质的互联网医院探索提供互联网和远程药学服务,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区域性处方审核中心,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药事服务。推广处方流转平台,发展区域药房超市、煎煮中心、配送中心,支持医院、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药店、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处方流转、药品配送,探索开展“院开店取”、“院开店煎”、“院开店送”等便民服务。

    在禁止药房托管后,院内药房或成为医院的成本端。此时“处方外流”成为可供探索和尝试的方向之一。

    IQVIA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中国医药市场销售规模由12990亿元上涨至13600亿元,其中处方药占据了85%的市场份额,2017 年医院处方药市场规模超过 8790 亿元,未来随着政策的进一步推进,零售药店渠道份额将大幅提升,有望承接千亿级市场。

    近年来,国家也出台多项政策,推动处方外流。

    (图片来源:国元证券研究中心)

    因此,据国元证券分析,处方外流是长期不可逆的趋势,国家配套政策将会逐步跟上,企业有必要未雨绸缪,进行长远布局,而院边店和DTP药房将会是*易能够承接处方外流的模式。提前布局院边店和DTP药房的龙头企业具有抢占处方外流高速发展的趋势。

    2018年广东*新医院药房托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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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小刚 WWW.1168.TV 2019-5-15 15: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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