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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变迁!食药监管改革呼之欲出

    添加日期:2018年3月7日 阅读:1324

    食药监管体制的变革,一直是业界热议的话题。随着2018年全国“两会”的召开,食药监管体制的走向,也即将揭开面纱。

    食药监管变革呼之欲出

    3月4日,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在回答记者提出的“政府机构改革方面会遵循怎么样的原则?怎么改?会对中国的治理格局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一问题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发言人张业遂表示:“本次大会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重要部分,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的职能体系。这个草案将在3月13日的第四次全会上听取说明,请予以关注。”

    根据同期公布的大会议程,3月14日,代表团全体会议将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3月17日,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将表决关于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

    即,政府机构改革路径已基本敲定,其中,医药行业核心关注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的改革方案,也将浮出水面。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3月5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也提到了药品监管。

    在阐述“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时,报告提到: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注重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提升监管效能,加快实现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让问题产品无处藏身、不法制售者难逃法网,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报告中没有提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相关描述。对比2016年与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两者均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进行了描述,前者是加快健全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后者是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2018年政府主要任务中,不再提及监管体制,而是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

    这不免令人遐想。“食药法苑”如此解读了这个信号:“这说明了两点:一是3月13日公布的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会涉及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走向,因此无需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提及;二是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可能会纳入一个大部制部门,但整体变动不会很大,因此主要任务不再是健全或完善监管体制,而是创新监管方式。”

    20年食药监局变革一览

    其实,食药监管体制改革一直是业内重点关注的话题,自从1998年国家药监局成立后,近20年的时间内,食药监管体制已经几经变迁。

    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DA)成立,隶属国务院,开始统一负责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管。这是中国政府第*次建立独立于药品生产管理体系的药品监督机构,意味着中国药品安全监管进入了政府专门部门监管模式。

    2000 年,我国药监体系开始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各级地方成立职能集中统一的药监机构。

    2003 年,在SDA的基础上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这一次机构改革是以美国FDA为模版,新加入了对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的监管职能。

    2008 年,是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关键年,SFDA重归卫生部管理,同时取消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由地方分级管理,业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部门的监督指导。

    2009 年7 月25 日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科学监管”的口号,将监管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2013 年的改革,是*近的一次变革:整合生产、流通、餐饮等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至此我国完成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集中统一。

    不过,此次改革也在全国催生了多种食药监管模式。如天津,在直辖市一级设立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特区、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市等地也探索建立了市场监管局等。

    20年来食药监几经变迁,历次改革无一不是为了探索更为科学的监管体制、更为合适的监管模式。而此次改革结果如何,将产生哪些影响,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赵帅超 WWW.1168.TV 2018-3-7 15: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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