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8年2月9日 阅读:977
每逢春节,食品、保健品都是销售旺季。食品、保健品虚假夸大宣传一直是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反响突出、百姓受骗严重的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2月7日,由沈阳日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食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相关**,就市政府组织市公安局等10部门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等相关问题作以介绍。
整治保健品虚假宣传锁定虚假标识等五项内容
从去年年底至今年六月底,沈阳市政府组织市公安局等10部门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分为整治实施阶段和巩固提高阶段。
主要整治内容
●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
●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虚假标识行为;
●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
●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整治任务
●开展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行为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行为专项整治;
●对利用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电台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宣传、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开展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的专项整治。
15批次进口食品检验不合格 不予进口
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10个成员单位依据各自监管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进口商、会销场所及网络平台、广告刊播单位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责任约谈。
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对1140家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351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及大部分食品进口商、广告发布平台的落实主体责任约谈。被约谈单位依据5方面专项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全力营造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广告发布的社会主流氛围。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把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主要内容,10个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三项大排查行动,即食品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大排查、会销场所大排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告大排查,共排查生产经营企业2375家、检测食品类广告2031条次、筛查互联网食品类信息45万余条,其中,检验出15批次进口食品不合格不予进口、对5条普通食品违法广告做出停止发布处理。截至目前,全市办理食品、保健食品类欺诈和虚假宣传类投诉举报22件,立案20件,办结14件。
**提醒:购买保健食品需防四大陷阱
1亲情陷阱
为骗取老年人信任,销售人员往往会利用老人渴望亲情、害怕孤独的心理,大打感情牌。如常去老人家里做一些服务型劳动,对老人们嘘寒问暖,甚至认老人做干爹干妈等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达到推销保健食品的目的。
2免费陷阱
为让老年人参加保健食品销售活动,营销人员利用老年人勤俭的生活习惯,以免费旅游、免费养生、免费联欢、免费用餐、免费派发礼品、免费健康咨询、免费试用、免费体检等手段,诱使老年人参加各种活动,借机推销各种“包治**”的保健食品。
3“**”陷阱
营销组织使用与正规医疗机构不一样的所谓“先进”体检仪器,吸引老人参加体检。被营销组织包装的“**”会夸大体检结果的危害,恐吓老年人,反复宣称营销产品的神奇功效,甚至请一些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怂恿老年人掏钱购买。
4虚假宣传陷阱
一些非法保健食品经营者会在营销过程中夸大产品功效,打着“高科技、**健康”等旗号,声称可以“包治**”、“药到病除”等,或以“无效退款”、“**副作用”等承诺,使消费者误以为保健食品可以代替药品,耽误治疗疾病*佳时机。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如何认定?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主要指食品生产经营者、推广者或相关服务提供者故意捏造虚假信息或故意隐藏真实信息对食品、保健食品进行宣传的行为。
根据《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的规定,食品、保健食品的宣传广告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食品、保健食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及与食品、保健食品有关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
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
保健食品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食品、保健食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保健食品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保健食品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保健食品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