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互联网+> 经营管理

怎样设置折扣,能让顾客感觉 “占了便宜”?

    添加日期:2018年1月24日 阅读:915

    打折是商家常用的一种营销手段。折扣的初衷,为了让顾客感觉到便宜,从而吸引顾客更多购买商品。在营销界,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顾客要的不是便宜,而是占了便宜的感觉。怎样的折扣才能让顾客更容易体会到占了便宜的感觉

    01

    罗伯特.弗兰克教授曾做过一个实验,先看第*个问题:

     

    你想在隔壁的校内杂货店买一个闹钟,价值20美元,有个朋友告诉你,同样的闹钟在城里的凯马特超市只卖10美元,你会进城买这个10美元的闹钟吗?还是直接在隔壁的杂货店买?不管你到哪里买,如果闹钟出了故障,都由制造商保修。


    结论是大多数人都选了去城里的超市买闹钟。

     

    再看下一个问题:

     

    你想在隔壁的校内杂货店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2510美元。同样的电脑,去城里的凯马特超市卖2500美元。不管你在哪儿买,出了问题都要退回原厂保修,你会去哪儿买这台电脑呢?

     

    结论是大多数人选择在学校里买。

     

    同样相差10美元,为什么多数人选择去城里买便宜10美元的闹钟,而多数人选择在校内买贵10美元的电脑呢。因为大多数人认为,去城里买闹钟,能省50%的钱,而买台2510美元的电脑,只能省10美元,看起来前者的效益似乎比后者要大得多。

     

    简单来说就是,当价格小于100时,人们更倾向于用百分比来计算效益;当价格高于100时,人们更倾向于用实际金额来计算效益。

     

    所以,当我们设置折扣价格的时候,Jonah Berger(2013)建议,遵循“100法则

    当你的价格低于100时,用百分比展示折扣; 

    当价格超过100时,用实际金额展示折扣。 

     

    实际上这两种选项中,你都将选择数字更大的那个,因为显得折扣力度更大嘛,即顾客更能体会到占了便宜的感觉。(解释一下:20美元的闹钟相比10美元的闹钟,节省了50%或者节省了10美元,两个数值中,50的数值更大,所以,价格小于100的商品用百分比展示折扣会显得优惠更大,即顾客会感觉更便宜,而价格大于100时,情况正好相反。)

     

    在设置折扣时,除了要遵循以上的“100法则以外,还应注意一个问题,当采用百分比表示折扣时,一定是顾客容易计算的数值,例如40元优惠25%;如果是难以计算的数值,例如19.8元优惠12%,则不建议采用哦。

     

    为什么不建议采用难以计算的折扣优惠呢,一方面,因为精确的数值会让顾客形成较小的感知值 (Thomas,Simon, and Kadiyali, 2007),折扣时,用精确数值会让顾客误以为折扣比较小。另一方面,难以计算的折扣,会影响顾客对价格的认知流畅性,简单地说,就是你的折扣要让顾客算起来很容易才有意义。

     

    02

    遇到难以计算的百分比折扣,我们可以采用直接展示折扣以后的价格,例如,原价39元促销价35元。

     

    促销价和原价,哪个在左边,哪个在右边,如何摆放更有效?

     

    第*种:原价39元,促销价35元;

    第二种:促销价35元,原价39元。

     

    Biswas et al., (2013) 研究发现,当促销价格位于原定价格右方时,消费者感受到的促销幅度*大。即第*种方案,顾客感觉会更便宜。

     

    为什么会这样?当较小的数字放在右边的时候,我们能够轻松的计算差值,例如39-35=4,研究者们复制了这种差值效应,他们发现该效应改变着顾客对折扣的认知,当促销价在右边时,差值更易计算,会让顾客感觉优惠更大。

     

    注意:折扣要适度。如果你的折扣特别高或者特别低时,促销价还是放在原价左边效果更好。

     

    原因如下:

     

     “……如果折扣价过高或过低的时候,商家需要通过调整位置来干预消费者头脑中的差值计算。因为当消费者在计算的时候,他们要么会觉得你有机会主义倾向(折扣过小),要么会觉得你的产品质量一定有问题(折扣过大)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

本文标签: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5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14-0016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