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互联网+> 经营管理

什么是“双跨药品”?双跨药品这样分,这样卖

    添加日期:2017年12月22日 阅读:33762

    一日,张大爷到药店购买阿司匹林肠溶片想预防血栓,可营业员递给他的是带有OTC标识的阿司匹林肠溶片,张大爷一看,其适应症是用于治疗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根本没有抗血栓的作用。这时,李药师走过来,从处方药柜台拿出一盒阿司匹林肠溶片,此药品具有预防血栓的作用。这时张大爷频频点头,就是这个药。其实,阿司匹林肠溶片就是被称为“双跨药品”的一种。

    什么是“双跨药品”

    “双跨药品”是指同一种药品既是非处方药又是处方药。目前,具有这种双重身份的药品大约1000 多种,占了国家药品总目录的1/4,西药中以消化系统和解热镇痛类药物居多。

    “双跨”药品是国家药品分类管理的一个阶段,界定“双跨”药品的身份主要是看其适应证。某些药作为处方药时有多个适应证,有些适应证患者能够自我诊断,这部分就作为非处方药,而患者难以判断的部分仍作为处方药,于是“双跨”药品应运而生。

    西药常见“双跨药品”举例

    1、解热镇痛类

    常用药品:阿司匹林、布洛芬等。

    药物举例:

    阿司匹林:具有解热、镇痛、抗风湿、抗血小板聚集等适应证。非处方药适应证:解热、镇痛,且用于解热只准在3 天内服用,用于止痛只准在5天内服用。

    处方药适应证:必须在医生的嘱咐下,用于治疗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心血管疾病等,根据疾病情况,有的可长期服用。

    2、消化系统用药

    常用药品: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等。

    非处方药适应证:当以上西咪替丁等作为“OTC”药时,其适应症为患者能自我判断的轻微病症,所以它们的适应症**于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等症状,且连续使用不得超过**。

    处方药适应证: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上消化道出血、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症等。广大患者对这些适应症难以自我判断,必须由医生诊治。

    中成药常见“双跨药品”举例

    中成药如:胃康灵胶囊、胃康灵颗粒、二丁胶囊、清开灵颗粒、肠胃宁片、复方感冒灵片、急支糖浆等都是“双跨药品”。

    1、剂型不同双跨品种

    二丁颗粒与二丁胶囊、胃康灵颗粒和胃康灵胶囊、更年安胶囊和更年安片等等。

    药物举例:二丁颗粒与二丁胶囊,两者只是剂型不同,其成份、功能主治、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都相同。但二丁颗粒是非处方药,而二丁胶囊一般是处方药。

    另外,去年笔者在药店中观察到胃康灵颗粒和胃康灵胶囊由于剂型不同,也存在双跨的现象。

    胃康灵颗粒和胃康灵胶囊成分相同,可是由于剂型不同,疗效有所区别,同时,胃康灵颗粒是处方药,而胃康灵胶囊是非处方药。功能主治中,胃康灵颗粒比胃康灵胶囊多了胃、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炎和胃出血的功效。

    也就是说,胃康灵颗粒涵盖了胃康灵胶囊的所有功效。但今年笔者发现,胃康灵颗粒和胃康灵胶囊都是非处方药了,这说明国家在不断调整,其说明书也更加严谨,更适合顾客自己购药进行选择。

    2、同一剂型双跨品种

    清开灵颗粒、复方感冒灵片等。

    药物举例:清开灵颗粒

    主要成份: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高热等症属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口服,—次1~2袋,一日2~3次。

    还有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都相同。

    “双跨药品”使用注意事项

    虽然是非处方药,患者可以自行购买,但是“双跨药品”患者还是要认真考虑,更要注意用药安全。妊娠期妇女、婴幼儿、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等特殊人群*好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用药。考虑到“双跨药品”的双重身份,更要对药品说明书进行认真阅读,处方药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购买。

    还有一点,“双跨药品”中的处方药,药店必须凭医生的处方进行销售。


    责任编辑:赵帅超 WWW.1168.TV 2017-12-22 10:44:37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

本文标签: 双跨药品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5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14-0016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