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2O还有一个标签叫互动

    添加日期:2014年11月28日 阅读:1051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加快发展内贸流通的政策措施,被视为利好医药电商O2O模式。
        尽管O2O模式被认为是医药电商领域的一片“蓝海”,但理论和现实有着巨大差距,难点在于线上线下融合问题。百度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执行官李彦宏曾公开表示:“线上线下融合和建桥是一个道理,都是开始从两岸开始造,到中间对起来,这是*佳的方式。”“线上订药,线下取药”只是一种表现形式,更深层次的融合在于实业间的优势互补,是从事电子商务的线上企业和线下从事传统经营的医药企业多方面合作,形成生态循环的“闭环”系统。
        商业本质不变
        就当前而言,医药O2O发展还处于初级探索阶段。业内一般将其分为三种形式:第*是为顾客提供在线检索和互动的网站;第二是为顾客提供专业服务的客服体系,这部分不仅指电话客服团队或线上团队,还需要更专业的服务,甚至需要负责线下体验的实体门店;第三是引导顾客到门店采购的功能。
        对医药生产企业或品牌商来说,互联网就是一个大市场,线上药店也是一个零售终端。在哪儿卖?如何卖?是线上线下都需要考虑的问题。
        医药O2O的理想状态应当是线上信息发布和线下落地合作同步展开,利用已有的线下店和资源,将门店作为体验店、提货点和配送点,发挥实体门店优势。同时,利用互联网庞大的消费人群,将医药商城作为营销平台推广、宣传以吸引客流。更具体的,即是对患者做一些干预,提供更详尽的药品咨询,更多的购买渠道,更优惠的药品价格以及更多的互动。
        “虽然推广方式变了,销售渠道变了,但商业的本质没有变。消费者还是消费了品牌,品牌还是要保证品质,品质还是要有市场能接受的价值。”一位医药电商人士直言O2O没有想象中复杂,“线上线下融合不是非O2O不可。O2O强调服务,不是商品实物交易。现在很多人不能正确理解O2O,甚至误解。一会儿说O2O救命,一会儿说没用,很浮躁。生产厂家只要制定好品牌、市场策略,线上线下统一管理,维护品牌要素就可以了。”
        体验式互动
        华润三九市场与品牌管理部总经理于子桓从OTC行业分析认为,O2O需要脱离销售的概念,做线下社区“连锁展示店”而非“连锁药店”,提供服务与品牌产品的体验,包括健康护理或健康咨询。收费模式也并非通过简单销售差价来实现,而是服务体验。这种运营模式再配以社区健康医生作为顾问,能够双管齐下地为消费者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体验的产品产生购买需求,通过线上购买获得药品,就实现了O2O的一次“互动”。
        北京新桥视野公关顾问有限公司CEO沈志勇告诉记者,O2O的核心还是为了解决用户的便利性和体验问题,线上线下配合*终实现用户体验*大化。“例如,我经常去药店买一些OTC类药物,有些常用药自己直接买,但对大多数药并不了解,这时药师的专业建议和指导非常重要,但药房在这方面似乎做得普遍不太好。网络药店也如此。”
        他认为,药店需要提供更多的专业选药建议。“不论是线下还是线上,解决了这个问题,用户的体验自然就好了。如果能够通过线上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就可以和各种线下中小药房合作,打造一个大规模的O2O药房体系。”
        前述**提醒,产品功能永远排在第*位。“产品是前面的1,营销是后面的0,有了产品的1,后面的营销才有意义。正如大家都知道脑白金营销做得好,但其创始人史玉柱在谈及脑白金时*强调的还是脑白金本身在改善睡眠方面效果显着。”

    责任编辑:候明芳    WWW.1168.TV    2014-11-28 14:21:10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

本文标签: 医药 电商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5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14-0016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