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2年9月13日 阅读:785
一般以症状出现到死亡历时多长时间定为“猝死”的标准,目前意见尚不统一。世界卫生组织(WHO)定为6个小时以内。由于“猝死”的高峰多发生在发病后1小时内,因此心脏病**将发病后1小时内死亡定为“猝死”的标准,一般不超过6小时。
多数人“猝死”前无明显预兆,或发生在正常活动中,或在安静睡眠中。有些患者以前有过心绞痛发作史,心绞痛又突然加剧,表现为面色灰白,大汗淋漓,血压下降,特别是出现频繁的室性早搏,这一切都是“猝死”的先兆。此外,有时还会出现原来没有的症状,如有明显的疲乏感、心悸、呼吸困难、精神状态突变等,随后,由于心跳骤停,又表现为神志不清、高度紫绀、痉挛、瞳孔固定而散大,或出现几次喘息样呼吸而进入临床死亡。以上症状如不及时发现、不及时进行心脏复苏抢救,病人将很快(约4-6分钟)进入不可逆的生物学死亡。
大量临床病例提供的资料显示,猝死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心脏疾患所引起,故又称“心源性猝死”.其中冠心病*为常见,其次为心肌炎、原发性心肌病、风湿性心脏病、原发性心室颤动、心窒停搏,其他如QT间期**综合征、室性早搏、室性心动过速、二尖瓣脱垂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都可导致心脏突然停止有效收缩,造成全身供血严重不足。因时间较短,患者一般得不到及时的抢救,以至死亡。
“猝死”多数在家中或正常工作中发生,因此,争分夺秒,即时的现场救护就显得非常重要,往往能挽救生命。一旦发现猝死病人,应立即使其平卧在床上或地上,严禁搬动,马上进行心肺复苏术,即叩击心前区、胸外心脏按压、口对口人工呼吸等,并速请就近医院前来救治。只有当病人呼吸、心跳恢复后,才能以妥善的方式护送到医院继续治疗。心肺复苏后,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还可采用药物、同步直流电等技术尽快恢复其心率、血压和心肺功能,并保证呼吸道的通畅,预防感染。
责任编辑:刘益宏 WWW.1168.TV 2012-9-13 14: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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