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药时首剂加倍不可盲目乱用

    添加日期:2012年6月15日 阅读:690

        在服用某些抗菌药时,之所以要“首剂加倍”,是因为在病菌繁殖初期,加倍服用可使药物在血液中的浓度迅速达到有效值,增强杀菌、抑菌的作用。如果首剂不加倍,不能迅速达到有效浓度,会给病菌的快速繁殖留下时间,从而使病菌产生耐药性,延误疾病治疗。以磺胺异唑片为例,它的半衰期约为6小时,即如果首剂加倍,口服后6小时血药浓度趋于稳定,可有效杀灭病菌。如果首剂不加倍,则需12个小时才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病菌可能在这几个小时内迅速繁殖。
        “首剂加倍”不能曲解,更不可滥用,服药时要严格遵照说明书规定的剂量,或谨遵医嘱。

            责任编辑:鲍庆义    WWW.1168.TV    2012-6-15 17:09:44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2817276005@qq.com。

本文标签: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5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14-0016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