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以下孩子服药应该避免的事情

    添加日期:2012年6月7日 阅读:655

        临床上,12岁以下的孩子*容易生病,体质*特殊,也经常在家吃药药物,这无疑给不良反应的发生埋下隐患。以下3个“雷区”*为常见,应该避免:
        1、用药不准。比如在感冒初期,没有出现细菌感染时使用抗生素;有的孩子已经发生肺部感染,家长却光给孩子吃感冒药。
        2、剂量不对。如果家长给3-4岁的儿童,按照婴儿期的剂量服用,就无法发挥疗效。而用到了七八岁儿童的剂量,有可能出现明显的副作用。
        3、重复用药。几种作用相似的药物叠加使用,如同时服用多种感冒药、止咳药、化痰药,会引起多汗、腹泻等症状,有的会引起肝肾功能异常。
        对于这三个雷区,我们给出以下几个建议:
        首要,自行给12岁以下的孩子服药时,家长在用药前要观察孩子的病情变化来选择药物。如果仅仅是感冒,发烧(38.5℃以下时)就不必服用消炎药,而应选用小快克这类专用儿童感冒药;当出现持续高热、剧烈咳嗽、频繁呕吐、频繁腹泻、尿量减少、神志改变、食欲下降、面色改变、呼吸加快或呼吸困难、手足冰凉等情况,则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其次,要注意,婴幼儿、学龄儿童由于肝肾功能尚不完备,一些成人的药物不适合使用;而12岁以上儿童,肝肾功能逐渐完备,体重接近成年人的患儿,有些药物可按成人剂量服用。而计算儿童用药剂量主要有4个依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和药品说明书。再参考药品说明书选择药物的种类和剂量,需要注意的是,药品说明书如果像小快克一样已明确儿童用药剂量的参考值,应以此为准,不应自己改变。
        *后,无论是病情较轻自行用药,还是去医院就诊,都应做到服药对症,切忌任意服药,重复吃药,不可简单看看药名和适用症状就任意组合服用。同时,要注意记录孩子的药物过敏情况,凡是曾经过敏的药物一律不能使用,而且就诊时要及时告知医生。

            责任编辑:刘益宏    WWW.1168.TV    2012-6-7 17: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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