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公告

    添加日期:2016年8月5日 阅读:1843

    2015年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印发的《黑龙江省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黑卫药政发[2015]190号),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的文件精神,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对2015年黑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常用低价药品药品进行集中采购。

    1. 项目名称:2015年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

    二、编号:HLJYPCG[2015]004

    三、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四、组织机构

      我省成立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该领导小组为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并对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全程监督。

    五、采购目录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分期分批对目录内药品进行集中采购,本次进行常用低价药品集中挂网采购(《黑龙江省低价药品目录(第*批)》、《黑龙江省增补低价药品目录(第二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目录》)(见附件1、2、3)。

    六、报名条件及要求:

    企业报名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剂型必须与目录相同(包括所有规格),如《药品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中没有标注详细剂型的药品(即批件或注册证剂型与目录不相同),需同时上传当地市级以上(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药品生产详细剂型的证明文件原件。

     1、已经通过2014年黑龙江省两批(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常用低价药品评审确定的直接挂网企业的常用低价药品,先进行企业和产品基础数据库维护,后参与报名,申报常用低价药品种同时上传相关文件,不在另行进行审核,报价后,直接挂网。(以上企业其余常用低价药品按照第2条要求执行)

     2、其他企业先进行企业和产品基础数据库维护,后参与报名,申报常用低价药品种同时上传相关文件,审核合格后报价,进行挂网。(详见《黑龙江省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

    七、流程及各阶段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八、文件获取方式:各单位可登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http://www.hljypcg.gov.cn)自行下载。

    九、网上递交文件

       1、本次报名不接收纸质报名文件。

       2、报名企业网上维护或上传报名文件前,首先要完成在“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企业登记注册,企业和产品信息维护,之后进行企业报名、常用低价药品种申报上传相关文件工作。(“网上申报操作说明”在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操作说明”栏目中下载)。

       3、一个生产企业指定**一名本企业的工作人员(须提供企业员工身份证明),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参与报名(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4报名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企业、药品资质标准文件格式”要求(见附件5)网上维护或上传文件。内容包括:

        1)基础数据库文件:包括企业(含一级代理)和产品基本信息文件

        2)报名文件:包括企业(含一级代理)和产品报名文件

        5、同一通用名、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网上申报时只能填报一个包装规格,在上传的“常用低价药品汇总表”中可以填报本次所要申报的所有包装规格药品。

    十、常用低价药品报价原则

    1、执行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的规定。

    2、我省及六省市(吉林省、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该药品省级采购*低中标价(挂网价)作为参考价。

    3、无以上七省市*低中标价(挂网价)的,采集全国能采集到的其他省(区、市)的该药品省级采购*低中标价(挂网价)作为参考价。

    以上价格采集由企业采集并申报,如无法采集到相关价格,则该药品进入备案采购(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十一、举报、申诉、质疑处理

        1、本批次药品采用网上接受报名企业问询、举报、申诉、质疑材料的方式,不接收纸质材料(“报名企业网上问询、举报、申诉、质疑操作说明”请在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操作说明”栏目中下载)。

        2、报名企业在药品集中采购网指定窗口填写并上传问询、举报、申诉、质疑材料,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按本轮实施方案要求及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并在网站上公告。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或上传文件格式不正确、填写不完整或不属于本批次药品报名的文件不予受理。

    十二、说明

        1、网上申报网址:www.hljypcg.gov.cn

        2、网上申报时间:网上申报七省中标价和报价见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表

        3、联系方式:

        1)报名及报名咨询电话:0451-82833460、82833433;(7月12日至本轮工作结束),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企业在网上操作遇到技术问题时咨询电话:

        联系人员电话:0451-82833460、82833433;(7月12日至本轮工作结束),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 午:13:30-17:00

    十三、特别提示:

        1、报名企业必须按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网上操作和递交各种报名文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网上上传的所有报名文件必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3、报名企业应按照本公告“各阶段时间安排”的时限要求进行相关操作,逾期将不再受理。

        4、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各报名人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得串通报价和恶意竞争。

        5、网上答疑:报名企业如对报名操作过程有疑问,可登录采购平台使用“我要提问”功能进行提问,省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专人进行解答。

    6、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所有通知事项均在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站(www.hljypcg.gov.cn)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在工作不同阶段,工作内容可能会有所变化,我们将及时在网上告知,请各潜在报名企业适时关注网上信息。


    责任编辑:马湘龙 WWW.1168.TV 2016-8-5 15: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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